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湖北师范学院2014-201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者: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2018-10-30作者:浏览次数:643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及《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湖北省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鄂教办〔20145号,以下简称《清单》)等文件精神,我校坚持以“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深入、规范、有序地开展了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校2014-201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公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91日起至20158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学校2015年工作要点予以督办。根据人员调整和实际情况,学校对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并召开专题会议对信息公开事项进行了责任分解。同时,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察督办,将信息公开的成效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作为年末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

(二)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学校坚持把校园网、信息公开网以及各单位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阵地,通过网站绩效评估等形式,大力加强校内网站建设。同时积极依托各类会议、校报校刊、校园广播、宣传栏、标准钢制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微博、微信等形式,及时迅速地向师生传达学校发展信息和相关工作动态,保证信息流转的畅通和时效。

(三)进一步严格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在积极推动信息公开的同时,严格按照国家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的有关法律规定和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责任单位申报—信息公开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定的保密审查机制,从源头上保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对于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做到事先公告、事后公示,让师生参与监督全过程。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式

1、校园网、官方微博、校园公众微信号、OA办公系统以及学校各部门、各院系网站等;

2、校内外广播等;

3、年鉴、校报、统计公报、学生手册等书面资料;

4、学校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告栏等;

5、月度工作会、教代会、工代会、中层干部工作会、校情通报会等会议形式。

(二)公开信息的程序

严格按照建立制度、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的步骤,确保公开内容的权威性和规范性。对公开的范围、形式、项目,经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经学校审批再予以公开。信息公开期间,相关部门通过各种渠道认真收集和整理全校师生和社会人士反映的意见和要求,由专人负责筛选、整理信息,及时公开落实与处理情况,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并及时登记、归档公开的信息资料。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14-2015学年,全校新增主动公开信息2558条。其中,通过校园网公布各类信息1203条,通过文件主动公开信息432条,通过校报、简报、微博等新媒体主动公开信息867条,通过学校领导信箱处理答复相关问题56件。另外,通过召开各类座谈会、教代会、月度工作会等形式,传达、公开学校各类信息、重大工作进展等情况。

(四)公开信息的内容

1、整体内容

我校制订的《湖北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目录(2015)》将主动公开信息分为10个部分,包括学校概况、制度规范、整体工作、学生事务、教学科研、干部人事、对外合作交流、财务信息公开、资产采购管理及其他信息等大类,下设90个细化栏目并对各栏目进行内容充实、完善。按目录统计,其中,二级子目录共计22项、三级子目录51项、四级子目录17项。

1)学校概况:学校基本情况(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机构设置(职能部门、院系部所的设置、办公地点、联系方式);

2)制度规范: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学校文件(2010-2015颁布)、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

3)整体工作:规划与计划(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4)学生事务:招生管理(本、专科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及录取结果、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及录取结果、招生考试投诉电话(邮箱)、办理地址和邮编)、学生服务管理(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申诉办法)、就业服务(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5)教学科研:教学管理(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学位、学科信息(授予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拟授予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论证材料)、学风建设(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6)干部人事:组织工作(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信息)、人事工作(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7)对外合作交流:中外合作办学情况、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8)财务信息公开:财务管理(国家、省有关财经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和发放、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情况、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9)资产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制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采购管理(仪器设备采购招投标情况、图书采购招投标情况、药品、食品等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情况、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情况);

10)其他信息: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2、财务信息的公开情况

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推进财务公开透明运行、打造阳光财务”为目标,把财务信息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

1)预决算的编制过程开放、公开。学校每年根据年度事业发展任务和各单位量质化考核目标要求,结合学校当年预算的财力状况,确定年度收支增减因素,在由相关院系和部门组成的预算编制委员会指导下,编制年度综合预算草案。预算草案经学校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学校领导审核、校党委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再经过一周的公示后,在无异议后执行。每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终的决算报告,也要由学校领导审核、校党委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向校直各单位公布。

2)推行阳光收费工程,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收费政策,严格按照省、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学生收费。学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推行阳光收费工程。对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招生简章和新生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收费项目、标准和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并且在校内通过公示栏、校园网和收费现场等方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3、招生信息的公开情况

学校实行阳光招生政策,各项招生信息在招生信息网上即时公开公布,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1)招生章程的公开情况。学校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学校基本情况、组织机构及职责、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新生入学、收费标准、奖助贷补政策、教学改革及毕业生就业、附则等十一章。录取之前,学校已将招生章程中主要内容及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报送给了省招办,并且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zsxx.hbnu.edu.cn)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 )“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管理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sgs/zhangcheng/listZszc--schId-397.dhtml )等网站上予以了及时公布,供广大考生和家长查阅。

2)招生计划的公开情况。学校招生计划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具体是在对社会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前提下,结合我校自身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来源计划的编制、上报、审核、汇总、分送、调整、执行及相关管理工作,并且以此制定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也在今年的招生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cn)和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等网站或杂志上予以了详细公布。

3)录取分数等信息的公开情况。每年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第一时间在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湖北省文理本科一志愿录取分数一览表》、《湖北省文理专科专业一志愿录取分数一览表》、《各省美术类专业生源情况录取分数一览表》、《各省体育类本科专业一志愿录取分数一览表》、《各省音乐类专业生源情况录取分数一览表》、《外省理工类本科专业一志愿录取分数一览表》、《外省文史类本科专业一志愿录取分数一览表》、《外省专科专业一志愿录取分数一览表》等表格,表中具体信息包含学校在各省的录取批次、计划数,计划变动情况、录取人数、录取最高分、录取最低分和录取平均分等相关信息。

4)招生咨询的公开情况。每年高考之前(56月份),学校都会在校招生信息网主页上添加招生咨询的链接,同时还通过学校招生简章、在省内有关中学设置宣传标牌、《东楚晚报》、《楚天时报》、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cn/e21html/article.html?is_school=0&view_time=2013_06_07&article_id=73626 )和《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等渠道公布我校的招生咨询方式,具体包含学校招生代码、咨询地址、咨询电话、咨询时间和网络咨询等内容,使考生和家长能够以面对面、电话和网络等多种方式全方位的和学校招生咨询人员取得联络。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校师生员工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较好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及时地提供各种学校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本年度未出现学校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随着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在转变信息公开模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强化信息监督机制等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也收到良好的效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学校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及内容有待进一步畅通和丰富,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

今后,我校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广大师生和社会的需求为导向,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方式,更好地为社会和广大师生服务。同时,加大日常督查力度,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规范、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