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师党干〔2018〕6号 关于朱浩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者: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2018-10-30作者:浏览次数:496

关于朱浩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

经研究决定:

朱浩同志任教育科学学院副院长;

谢龙新同志任文学院副院长;

南潮、龚波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副院长;

涂俊铭同志任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

童强同志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鼎利学院副院长;

李海萌同志任音乐学院副院长。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18930日开始计算。

 

 

 

                 中国共产党湖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