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2018-10-30作者:浏览次数:341
我校目前未专门制定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学校教职工争议主要通过以下部门处理:
1.人事处;
2.校工会、离退处;
3.校党政办、信访办;
4.各学院综合办公室、基层党组织、分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