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湖北师范大学是一所以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理学、工学为重点,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学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2014年开始联合培养博士生,被列为湖北省第一批转型发展试点高校。
学校规划占地2002亩,校舍总面积60余万平方米。近年来,学校获得“湖北省绿化先进单位”“湖北省卫生先进单位”“湖北省安全文明单位”“湖北省园林式单位”和“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等称号。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专任教师中有教授120人、副教授271人。“楚天学者”25人;“彩虹学者”特聘教授4人;“磁湖学者”特聘教授15人;“百人计划”特聘教授1人,“湖北名师工作室”主持人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1人、省政府专项津贴16人,入选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11人、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7人、省跨世纪学术骨干8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人;2人入选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省级教学名师2人。
现设有20个教学院,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6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68个本科专业。建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6个省级重点学科,7个省级品牌专业,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6门国家级、省级资源共享课、视频公开课/省级精品课程,8个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11个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含虚拟),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实验室、4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8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工作站)。
近五年,学校共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和横向课题700余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30余项。教师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教材262部,发表科研论文4254篇,其中被SCI等三大检索收录1000余篇。学校被授予“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和“科技进步先进单位”。
学校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洲、亚洲、欧洲、澳洲的10个国家的40多所高校及教育、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已在英国建立了湖北省属高校在欧洲唯一的一所孔子学院,在北爱尔兰建有8个孔子课堂和1个武术中心。引进外国智力、公派出国、中外合作办学工作和留学生教育走在湖北省省属高校前列。
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校园文化、科技创新、创业实践、大学生社会实践服务等活动丰富多彩,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3%以上。建校44年来,共培养各类毕业生近10余万人,毕业生中绝大多数扎根在湖北省基础教育第一线。学校已成为湖北省高等师范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培养湖北省基础教育师资的重要基地。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学校将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内涵建设,大力推进转型发展,努力创建特色鲜明、省属一流、高水平的地方应用型师范大学,为我国师范教育事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本科教育基本情况
(一)培养目标与服务面向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省教育厅关于在省属本科高校开展转型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鄂教发[2014]5号)等文件精神,学校紧密结合地方发展需求,以切实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为导向,立足社会需求和职业需要,培养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勇于创新精神和高度社会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强、具备继续学习能力的优秀基础教育师资、职业教育师资和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复合型人才。学校立足湖北,面向全国,服务基层,为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围绕“争博点”“提效能”“强特色”和“创一流”发展任务,以建设一流学科支撑办学目标,以培养模式改革提升育人质量,以提升创新能力驱动科学研究,以高层次人才带动队伍建设,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努力创建特色鲜明、省属一流、高水平的地方应用型师范大学。
(二)专业建设和发展思路
学校专业建设坚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原则,坚持优化内涵以提高质量,扩大外延以适应发展;提升与改造传统教师教育专业,培养高素质基础教育师资;拓展与建设非教师教育专业,培养社会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探索与建立跨学科设置交叉学科专业的试点,构建人才培养模式多样化的教学新体系;扶持与建设特色、优势专业,体现学校与区域的办学特色与品牌,提高学校人才培养的层次与影响力。逐步构建教师教育专业与非教师教育专业相结合、传统学科专业与新兴学科专业相协调、基础学科专业与应用学科专业相融合、单科性学科专业与交叉性学科专业相衔接、具有教师教育类学科与艺术类学科比较优势、文理学科总体见长、学科门类齐全、结构整体优化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本科专业体系。
学校目前有68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历史学、理学、经济学、教育学、管理学、工学、法学、艺术学9个学科门类。其中师范专业18个,非师范专业41个,师范与非师范兼招专业9个。学校以专业综合改革为切入口,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核心,以加强教学基本条件建设为保障,提高专业教学质量,提升专业建设整体水平。教育部、湖北省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以来,学校持续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建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品牌专业,8个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3个。为支持这些项目的建设,学校从师资配备、教学资源、政策机制、经费配套等各方面创造最优条件,促进学校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管理、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整体改革。
本科专业数及学科门类分布
学科门类 | 专业数 | 专业名称 |
经济学 | 3 |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学 |
法学 | 3 | 法学、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工作 |
教育学 | 6 | 教育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文学 | 8 | 汉语言文学★▲ ■、汉语国际教育、广播电视学、广告学、英语◆、日语、法语、商务英语 |
历史学 | 1 | 历史学 |
理学 | 14 |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应用统计学、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 ■、生物科学★▲ ■、生物技术、教育技术学▲◆、地理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应用心理学、地理信息科学 |
工学 | 17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 ■、物联网工程、信息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工业设计、环境工程● ■、软件工程、物流工程 |
管理学 | 5 | 财务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行政管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城市管理 |
艺术学 | 11 |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播音主持、书法学、音乐表演 |
备注:★国家级特色专业 ▲ 省级品牌专业 ◆ 校级品牌专业 ● 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计划 ■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情况及生源质量
2016-2017学年,学校各类全日制在校生16240人,其中,本科在校生15471人,2017年全日制本科生招生3851人,专升本招生284人,本科毕业生4103人,本科生占在校生比例为95.26%。折合在校生人数17642.9人。
2017年,学校计划招生3,851人,实际录取考生3,875人(含新疆少数民族预科生),招收本省学生2,633人。学校面向全国27个省招生,其中理科招生省份26个,文科招生省份26个。录取分数线超过当地控制分数线45分以上的省份25个。
生源情况表
省份 | 批次 | 录取数 | 批次最低控制线(分) | 当年录取平均分与批次最低控制线的差值(分) | ||||||
文科 | 理科 | 不分文理 | 文科 | 理科 | 不分文理 | 文科 | 理科 | 不分文理 | ||
安徽省 | 第二批次招生A | 14 | 23 | -- | 440 | 413 | -- | 77.2 | 70.6 | -- |
福建省 | 提前批招生 | 9 | 15 | -- | 380 | 333 | -- | 101.4 | 101.4 | -- |
甘肃省 | 第二批次招生A | 14 | 23 | -- | 458 | 408 | -- | 45.9 | 40.3 | -- |
广东省 | 第二批次招生A | 4 | 6 | -- | 418 | 505.5 | -- | -58 | -33.9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第二批次招生A | 20 | 47 | -- | 387 | 318 | -- | 141.4 | 141 | -- |
贵州省 | 第二批次招生A | 42 | 65 | -- | 453 | 361 | -- | 93.4 | 91.2 | -- |
海南省 | 第二批次招生A | 5 | 6 | -- | 578 | 539 | -- | 79.2 | 80.9 | -- |
河北省 | 第二批次招生A | 6 | 8 | -- | 395 | 424 | -- | 125.5 | 65.4 | -- |
河南省 | 第二批次招生A | 31 | 67 | -- | 389 | 342 | -- | 127.3 | 140 | -- |
黑龙江省 | 第二批次招生A | 3 | 5 | -- | 400 | 335 | -- | 65.1 | 118.1 | -- |
湖北省 | 第一批次招生 | 75 | 0 | -- | 528 | 0 | -- | 15.4 | -- | -- |
湖北省 | 第二批次招生A | 713 | 1,505 | -- | 406 | 345 | -- | 113.2 | 118.6 | -- |
湖南省 | 第二批次招生A | 12 | 18 | -- | 485 | 424 | -- | 69.9 | 63.2 | -- |
吉林省 | 第二批次招生A | 2 | 3 | -- | 412 | 379 | -- | 72 | 80 | -- |
江苏省 | 第二批次招生A | 12 | 17 | -- | 281 | 269 | -- | 45.4 | 52.8 | -- |
江西省 | 第二批次招生A | 4 | 7 | -- | 458 | 422 | -- | 77.2 | 79.5 | -- |
辽宁省 | 第二批次招生A | 2 | 3 | -- | 428 | 350 | -- | 101.1 | 94.7 | -- |
内蒙古自治区 | 第二批次招生A | 4 | 7 | -- | 375 | 328 | -- | 98.3 | 117.9 | -- |
青海省 | 第二批次招生A | 2 | 3 | -- | 421 | 356 | -- | 52.5 | 25.3 | -- |
山东省 | 第二批次招生A | 9 | 14 | -- | 483 | 433 | -- | 54.9 | 83.6 | -- |
山西省 | 第二批次招生A | 18 | 44 | -- | 452 | 400 | -- | 48.7 | 52 | -- |
陕西省 | 第二批次招生A | 7 | 8 | -- | 457 | 397 | -- | 49.4 | 38.9 | -- |
四川省 | 第二批次招生A | 21 | 32 | -- | 470 | 436 | -- | 69.9 | 71.2 | -- |
天津市 | 第二批次招生A | 2 | 3 | -- | 401 | 395 | -- | 90.6 | 61.1 |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第二批次招生A | 17 | 30 | -- | 375 | 333 | -- | 75.2 | 33 | -- |
云南省 | 第二批次招生A | 13 | 37 | -- | 465 | 410 | -- | 86.5 | 78.4 | -- |
浙江省 | 第二批次招生A | 0 | 0 | 25 | 0 | 0 | 480 | -- | -- | 88.9 |
重庆市 | 第二批次招生A | 7 | 8 | -- | 436 | 395 | -- | 87.3 | 87.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