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二巡视组于2016年11月8日至12月8日对湖北师范大学进行了巡视。经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2017年3月28日下午,省委第二巡视组向湖北师范大学反馈巡视意见。省委第二巡视组组长洪流代表巡视组进行了反馈并就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校党委书记向显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洪流在反馈时指出了巡视中发现湖北师范大学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对标看齐意识不强,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有力。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到位,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要求存在差距;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民主意识欠缺,领导班子战斗力不强。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政治履责担当不够,“两个责任”履行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问题突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仍然存在,院系领导干部违纪问题频发多发,执行“六项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方面问题突出,工程建设项目存在严重违纪违规问题,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报批手续,设立“小金库”问题屡禁不止,虚报虚增工资总量;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机构、职数设置未公开,民主推荐不规范,考察方案任意改动,党委讨论决定和干部基础工作不规范。
向显智表态说,省委第二巡视组严肃指出了湖北师范大学存在的许多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完全赞成并诚恳接受。在整改落实工作中,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突出问题导向,迅速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强化党性意识,加强党的领导和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加强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巩固巡视整改的成效;把巡视成果转化为推进学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加快实施“十三五”规划和积极推进“双一流”的强大动力,以巡视整改的新成效开创学校建设发展新局面。
省委第二巡视组副组长朱纪平、副巡视员张玉兰及巡视组其他成员,湖北师范大学全体校领导、副处级以上干部、三级以上教授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