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者: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2020-04-09作者:浏览次数:1353

湖北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为主要学科门类,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建设高校、湖北省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位于黄石市中心城区,交通便利。座落在长江之滨、青山湖畔、凤凰山下的校园规划占地2002亩,襟江带湖,含山蓄水,风光宜人,环境优美,是读书治学和陶冶情操的理想场所。

设有20个教学院,1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7个专业学位硕士点,68个本科专业。建有1个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2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建有多个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学科、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实验室及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884人,教授128人,副教授29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242人,硕士学位的510人。教师中有“楚天学者”“彩虹学者”“磁湖学者”等特聘教授47人,湖北名师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1人,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16人,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11人;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7人,省跨世纪学术骨干8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黄石市有突出贡献专家12人,曾宪梓教育基金奖获得者5人。校教学设施完善,其中湖师大剧院是中国第八届艺术节黄石地区的主场馆,其教学设施和功能在全国高校处于一流水平,被誉为“水上莲花”。

多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3%以上,稳居湖北省高校前列。学校被评为“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先进单位”和“湖北省‘三支一扶’先进单位”。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省份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费标准

招生省份

1

 

美术学

 

100

9000元/年

湖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西、贵州、陕西、甘肃

2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220

9000元/年

湖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西、贵州、陕西、甘肃

3

书法学

25

9000元/年

湖北、安徽、福建、湖南、山西

4

音乐学

80

9000元/年

湖北、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江西、陕西、湖南

5

音乐学(作曲)

5

9000元/年

6

音乐表演

(声乐表演)

15

9000元/年

7

音乐表演

(器乐表演)

50

9000元/年

8

舞蹈学

28

9000元/年

湖北、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江西、陕西、湖南

9

舞蹈表演

22

9000元/年

10

舞蹈表演

(体育舞蹈)

20

9000元/年

安徽、江西

备注:实际招生计划、省份及学费标准以各省官方公布计划为准。

二、报名考试要求

1.2019年,我校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承认相应类别统考(联考)成绩。

2.因书法学专业湖北省并无统考,我校书法学专业2019年拟在湖北省承认湖北美术学院相应专业校考成绩。有意报考我校书法学专业的湖北考生,只需参加湖北美术学院书法学专业校考即可。考试结束后,我校将根据考试情况及该专业在湖北招生计划,单独划定合格线,并报送合格名单到省招办。

三、报考条件

1.音乐表演专业包含声乐表演、器乐表演。声乐表演招收的唱法种类为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女1.60米以上(专业技术突出者例外),男1.70米以上(专业技术突出者例外);器乐表演招收的器乐种类有:钢琴、唢呐、竹笛、 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二胡、笙、琵琶、扬琴、中阮、低音提琴、民族打击乐

2.舞蹈表演、舞蹈学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肢体比例协调;女1.65米以上(教育专业1.60米以上,专业技术突出者例外),男1.70米以上。

四、录取规则及注意事项

我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联)考成绩必须达到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1.美术学、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书法学专业有投档比例限制(120%以内)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其他省份按照综合成绩(专业*0.6+文化*0.4)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若排序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等专业有投档比例限制(120%以内)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其他省份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若排序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及专业成绩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联系方式

    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编:435002

咨询电话:0714-6575861/6575862/6575863

    箱:233178547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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