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研究决定:
祝治国同志任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正处级),免去其原任职务;
刘建民同志任科学研究处处长,免去其原任职务;
朱浩同志任教育科学学院院长,免去其原任职务;
周曙同志任体育学院院长,免去其原任职务;
殷国栋同志任化学化工学院院长,免去其原任职务;
卫鹏同志任美术学院院长,免去其原任职务;
陈婷同志任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案件审理室主任(副处级),免去其原任职务;
殷婷婷同志任组织部副部长,免去其原任职务;
颜永才同志任研究生院副院长;
曹建芳同志任国际交流合作处副处长、港澳台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原任职务;
毕光辉同志任基建处副处长,免去其原任职务。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22 年9月14日起计算。
胡艳军同志不再兼任化学化工学院院长;
免去陶晚成同志离退休工作处副处长职务,免职时间从退休之日起计算。
中国共产党湖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