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研究决定:
邓光君同志任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体责任办公室主任;
许光同志任纪委副书记、党委巡察办公室主任(正处级);
陈文斌同志任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党校常务副校长、机关党委书记;
祝治国同志任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正处级);
熊荣伍同志任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正处级),免去其原任职务;
李洁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人民武装部部长;
李必文同志任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处长,免去其原任职务;
胡艳军同志任教务处处长、语委办主任;
秦海涛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主任(正处级);
刘建民同志任科学研究发展院院长,免去其原任职务;
刘继兵同志任研究生工作部部长、研究生院院长,免去其原任职务;
李书明同志任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招投标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原任职务;
周黎明同志任审计处处长,免去其原任职务;
涂瑜同志任保卫部(处)部(处)长;
宋嗣军同志任工会常务副主席(正处级);
易桂姣同志任图书馆馆长;
周秋莲同志任档案馆馆长;
杨杏本同志任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处处长,免去其原任职务;
陈强同志任教师教育学院院长;
常婕同志任经济管理与法学院党委书记,免去其原任职务;
程焰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
杨志丹同志任教育科学学院党委书记,免去其原任职务;
朱浩同志任教育科学学院院长;
严海燕同志任体育学院党委书记,免去其原任职务;
周曙同志任体育学院院长;
严志谷同志任文学院党委书记;
李治平同志任文学院院长;
王海燕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党委书记;
李涛同志任历史文化学院党委书记;
蔡明伦同志任历史文化学院院长;
罗四清同志任数学与统计学院党委书记;
吴爱龙同志任数学与统计学院院长;
罗鸿飞同志任化学化工学院党委书记;
殷国栋同志任化学化工学院院长;
杨应华同志任城市与环境学院党委书记;
陈雄文同志任生命科学学院党委书记;
丁桂兰同志任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党委书记,免去其原任职务;
詹习生同志任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院长;
王舒怀同志任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书记;
崔永辉同志任音乐学院党委书记,免去其原任职务;
周友良同志任音乐学院院长;
徐明波同志任美术学院党委书记,免去其原任职务;
卫鹏同志任美术学院院长;
陈学章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
刘波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杨邓红同志任文理学院党委书记;
杨学斌同志任文理学院常务副院长(正处级);
杨之毛同志任文理学院党委副书记(正处级);
张志华同志任文理学院副院长(正处级)。
免去郑珂同志的后勤管理中心(后勤集团)党总支书记职务,转到外国语学院党委组织员岗位;
免去向波阳同志的国际交流合作处处长、国际教育学院院长、港澳台办公室主任职务,转到机关党委组织员岗位;
免去石曙东同志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主任职务,免职时间从退休之日起计算。
中共湖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