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研究决定:
胡燕生同志任教师工作部部长、人事处处长,免去其原任职务;
章红同志任财务处处长,免去其原任职务;
姜少平同志任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处长、创新创业学院院长,免去其原任职务;
姜国同志任国际交流合作处处长、国际教育学院院长、港澳台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原任职务;
夏小维同志任基建处处长,免去其原任职务;
安向清同志任离退休党委书记,免去其原任职务;
邵幼岩同志任离退休工作处处长,免去其原任职务;
刘晓光同志任团委书记,免去其原任职务;
刘琼芳同志任图书馆党总支书记,免去其原任职务;
荆玉梅同志任学报编辑部常务副主编(正处级),免去其原任职务;
王忠于同志任后勤管理中心(后勤集团)党总支书记,免去其原任职务;
刘洋同志任校友工作处处长,免去其原任职务;
洪文同志任湖北湖师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正处级),免去其原任职务;
唐兴军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免去其原任职务;
刘敏同志任外国语学院院长;
孙丹娟同志任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党委书记,免去其原任职务;
刘美风同志任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院长;
胡远亮同志任生命科学学院院长;
刘飞同志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书记,免去其原任职务。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23年5月15日开始计算。
中国共产党湖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