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师党干〔2024〕5号 关于张斌斌等16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者: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2024-06-07作者:浏览次数:10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研究决定:

张斌斌同志任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副主任、主体责任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原任职务;

袁蓓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

王继国同志任科学研究发展院副院长;

周英杰同志任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研究生院副院长;

潘其云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人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姜诚同志任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副处长,免去其原任职务;

王浩同志任保卫部(处)副部(处)长,免去其原任职务;

李智同志任离退休工作处副处长,免去其原任职务;

姜杭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委员、副书记,免去其原任职务;

王东博同志任体育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朱勇进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陈琴同志任数学与统计学院副院长;

王娟同志任化学化工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李刚华同志任生命科学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李光敏同志任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

金高辉同志任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原任职务。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24年5月30日开始计算。

 

 

中国共产党湖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