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2025届毕业生 “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者: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2025-04-01作者:浏览次数:10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届高校毕业生“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推动我校2025届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主题

聚力拓岗优服务  春季攻坚促就业

二、行动时间

2025年3-6月

三、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充分挖掘和开拓就业岗位,高效组织校园招聘活动,优化提升就业指导服务,精准开展就业帮扶,引导我校毕业生积极主动求职,加力加快就业工作进程,为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奠定坚实基础。

四、重点任务

(一)深化就业市场建设,促进供需精准对接

积极响应教育部联合地方建设区域性就业大市场的号召,主动与本地及周边的地方政府、人社部门、行业协会沟通协作,参与地方就业联盟的建设与活动。充分利用学校的专业优势和人才资源,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入驻校园招聘市场。主动联系各类用人单位、社会招聘机构,广泛收集招聘信息。毕业生在校期间,每月至少举办1场线下综合类招聘会;毕业生离校后,每月至少举办2场线上招聘会,涵盖教育、文化、科技、金融等多个领域,满足不同专业毕业生的求职需求。积极组织毕业生参与“全国民营企业招聘月”“百城千校万企促就业行动”“优企进校招才引智专项行动”等活动,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为毕业生提供更多优质的就业机会。(责任单位:招就处、各学院)

(二)加快春季招聘组织,提升招聘活动效能

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千方百计汇聚岗位资源,创造条件主动邀请用人单位进校招聘。各学院要结合学科专业特色、毕业生求职意愿等情况,在3-6月期间至少举办1次专场招聘活动,不少于10家用人单位参与。深入落实校园招聘“备会制度”,通过会前动员、会中指导、会后跟踪,“一对一”指导、“点对点”推荐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企业招聘岗位熟识度、学生指导服务精细度和岗位供需匹配精准度。在毕业生离校前,确保为每位有求职意愿的毕业生提供不少于3条就业岗位信息,并及时跟踪反馈,帮助毕业生顺利就业。(责任单位:招就处、各学院)

(三)推进“访企拓岗”行动,提高岗位利用效率

认真落实高校书记校长“百城千园访企拓岗”行动,学校领导班子带头“访市拓岗”“访县拓岗”“访园拓岗”,主动对接地方产业需求和“两重”“两新”政策落地,挖掘更多就业机会。二级学院要以学科专业点为单位,结合毕业生就业需求,有效访企拓岗。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走访新的用人单位不少于5家。要以岗位利用率考核“访企拓岗”成效,组织学生一起走访,邀请走访单位进校招聘。加强工作督促指导,防止形式主义,确保行动取得实效。(责任单位:纪委、招就处、各学院)

(四)做好政策性岗位引导,扩大毕业生就业机会

加大“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及地方基层服务项目的宣传和组织力度,通过举办政策宣讲会、经验分享会等活动,让毕业生深入了解这些项目的意义、政策待遇和报名流程。组织专业教师和培训机构为备考学生免费提供笔试技巧、面试策略等方面的培训和辅导,提高学生的应试能力。加大征兵宣传工作力度,畅通入伍“绿色通道”,积极引导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责任单位:学工部、团委、招就处)

(五)拓宽基层就业空间,强化政策激励引导

加大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宣传力度,通过学校官网、就业公众号、班级群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鼓励毕业生积极报考。推进落实高校助管助教岗位募集计划,结合学校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实际需要,开发管理助理、科研助理、教学助理、学生服务助理等辅助类岗位或见习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薪酬待遇,吸引更多应届毕业生参与。开展“就业政策宣传月”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扩岗补助、社保补贴、税费减免等促就业支持政策。组织政策解读讲座、制作宣传手册和海报,让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充分了解政策内容和申请流程,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责任单位:人事处、科发院、学工部、招就处、各学院)

(六)实施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开展人工智能赋能就业行动

积极参与教育部组织的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联合企业开设微专业和职业能力培训课程。面向用人单位征集一批“人工智能应用”领域供需对接育人项目,推动校企合作提高学生岗位认知、实习实践和综合素养。开展人工智能应用赋能就业专项培训,邀请行业专家和技术骨干为学生授课,推广“专业+人工智能应用”模式,提高学生在本专业领域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的能力。升级建设智能化就业服务平台,优化平台功能,实施“共建共享岗位精选计划”,为毕业生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就业信息推送服务。探索开发AI辅助的就业指导工具,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就业指导服务。充分利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和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共建实践基地和实践教学资源,拓展一批优质的学生实习岗位。(责任单位:科发院、教务处、信管处、招就处、各学院)

(七)加强生涯教育和观念引导,提升就业育人实效

优化生涯教育课程体系,加强生涯教育,积极举办职业体验、创业指导、课程研讨等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开展就业育人系列活动,组织“永远跟党走、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劳模工匠进校园”宣讲、“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和获奖人物事迹宣传等活动,激励毕业生到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西部地区、黄石地区、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以择业新观念打开就业新天地。(责任单位:学工部、团委、招就处、各学院)

(八)精准帮扶困难群体,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

建立困难群体帮扶台账,落实“一对一”帮扶责任,为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优先提供指导服务,根据他们的专业特点和求职意向,制定专门的求职计划;优先开展培训,提供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优先推荐3个以上针对性强的就业岗位,确保他们有更多的就业选择。加强就业安全教育,及时发布求职就业预警信息,严格落实校园招聘“三严禁”要求,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责任单位:招就处、各学院)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

深入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学院党政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迅速制定详细的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确保就业工作高效推进。各学院初次就业率要达到80%,年底就业率要达到90%,对就业率未达标的学院及相关领导干部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就业工作督查、通报、约谈、问责机制,确保就业工作落实到位。严格遵守就业统计与就业核查纪律,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督促纠正,依法依规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二)做好去向登记

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与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与网上签约平台实时同步更新去向登记数据。完善就业动态监测预警机制,每月对就业数据进行抽样分析,及时掌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和市场需求变化。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动向的跟踪,严格审核就业材料,落实教育部关于就业工作的“四不准、三不得”规定,确保就业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三)加强宣传推广

通过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加大对“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促就业政策举措、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及时报道校园招聘活动、就业指导服务等工作进展情况,营造良好的就业氛围,引导毕业生积极主动求职。鼓励各学院挖掘和宣传本学院的就业工作亮点和优秀毕业生事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全体毕业生的就业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