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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大学2018年部门预算

发布者: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2018-03-01作者:浏览次数:924

按照省财政下发《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预发[2018]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8 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信息予以公开。

目录

一、学校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2018年预算收支情况及说明

四、其他需说明事项

五、名词解释

一、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湖北师范大学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其行政主管部门是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厅。学校位于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占地2002亩。学校学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九大门类。

学校的主要职责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基本职能,以“研究基础教育、引领基础教育、服务基础教育”为己任,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实施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加强国际合作交流,着力培养拔尖创新型教育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人才。

(二)机构设置

学校设有19个教学单位、19个党政管理机构、2个群团组织、8个教学科研辅助、服务性部门,具体如下:

教学单位:经济与管理学院,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教育信息与技术学院,体育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党政管理机构: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合署),纪委、监察处(合署),组织部、党校、机关总支(合署),宣传部,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团委(合署),发展规划处,教务处、语委办、教师教育研究与发展中心(合署),科学研究处,研究生学院,人事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审计处,保卫部(处)、人民武装部(合署),基建与后勤产业管理处,离退休工作处。

群团组织机构:工会,校友办。

教学科研辅助、服务性部门:图书馆、现代信息技术中心(合署),档案馆,学报编辑部,后勤产业集团,先进材料研究院,学术委员会,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产学合作处(创新创业学院)。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及“十三五”期间,学校将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争博点”“促转型”“提效能”“强特色”和“创一流”发展任务,以建设一流学科支撑办学目标,以培养模式改革提升育人质量,以提升创新能力驱动科学研究,以高层次人才带动队伍建设,以扩大供给完善发展条件,以改革精神探索现代大学制度,以党建创新汇聚发展力量,以提高管理效能保障规划执行,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为创建特色鲜明的地方应用型师范大学奠定坚实基础。

1.学科专业建设

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形成基础学科有优势、应用学科有特色、交叉学科有突破,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系。加大现有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和校级学科群建设,促进全校相关学科协同发展,努力建设省级和国家一流学科。建立行业和企事业单位专家参与的专业设置评议制度。大力加强新获批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点建设,积极推进博士点立项条件建设。

2.师资队伍建设

改革教师聘任制度和评价方法,深化激励分配制度改革,加强高层次人才和“双师双能型”(兼具教师、工程师资格和教学能力、工程实践能力)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境外研修和培养力度。积极培育省级以上教学团队、创新团队,省级以上教学名师。实施“磁湖人才”计划,做好领军人才引进和双师型人才队伍建设。做好“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及特聘教授岗位、“彩虹学者”、“磁湖学者”特聘教授、湖北省“百人计划”、“产业教授”申报等相关工作,力争获批数量有较大提高。加强高级别荣誉人才培育,完善青年教师导师制,鼓励并为教师访学、研修、攻读博士学位创设优良条件。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积极推进教师职业文化建设,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和幸福感。

3.教学改革

改革教学模式和方式,将现代信息技术全面融入教学改革,注重在线课程开发。构建以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为特征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健全与地方政府、中小学“三位一体”师范生协同培养新机制。根据真实生产、服务的技术和流程,构建非师范应用型专业知识体系、技术技能体系和实验实习实训环境。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建立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有效机制。大力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积极申报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实习实训基地、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以本科教学审核性评估为契机,不断完善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4.科学研究

围绕区域发展需求,做优新兴领域、做强优势领域、做精特色领域,探索先进技术辐射和产业化的途径,开展技术推广应用服务、成果转化和决策咨询,构建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促进学科交叉融合的科研新模式。大力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继续实施科技特派员计划、青年教师下企业计划和博士服务团项目,大力提高科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力争在产学研平台、横向科研项目、成果转化等方面有较大提升。新建一批校地校企合作研发中心与服务平台;力争承担的科研项目层次和数量,特别是面向行业企业的横向研究项目有较大突破。

5.对外合作与交流

继续巩固和深化国际化办学成果,加强孔子学院(课堂)建设,。积极传播中华文化和荆楚文化。大力拓展国际合作办学,力争与俄罗斯、英国、澳大利亚等国知名高校合作办学取得更多实质突破,不断构建国际人才培养与学术合作交流新格局。稳步扩大教师海外研修规模和外国留学生规模,优化留学生结构,加强留学生日常教育管理。积极推进教师“走出去、引进来”,提高海外留学、访学等经历的教师比例。

6.治理结构改革

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现代大学管理制度,根据大学章程依法治校。健全“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治校”的管理模式,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提升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以提高领导科学发展能力为核心,推进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协作”为原则改进工作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教代会、党代会、工会、学生会、团代会、女工委等组织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服务学校发展。

7.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丰富教育云资源,使信息技术应用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深度融合,创建智慧校园。统筹各类实验室建设经费,推进高水平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建设,加快推进产教融合大楼建设。优化学校图书、信息、资产、设备等的配置,健全资源共享机制。完善后勤服务保障体系,为中心工作和师生生活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改善教职工生活条件,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提高教职工收入,不断提升教职工生活质量。

三、2018年预算收支情况及说明

(一)2018年预算收入情况:

2018年我校财务预算总收入43733万元,比2017年预算收入38024.82万元,增加5708.18万元,同比增长15%。增长主要原因为:1、非税收入增加2883.68万元,主要为我校二级学院(文理学院)转置款预计于2018年到位;2、新增上年结转项目“2017年高等教育综合奖补资金预算”2023万元;3、动用事业基金500万元用于高校基本建设项目;4、其他收入增长189.03万元等因素所致。其中具体安排为:1、财政拨款收入39904.89万元,占总收入91.3%,包含经费拨款18922.01万元,上年结转(财政)收入1100万元,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9180.88万元及国有资产收益702万元;2、其他收入1038.86万元,占总收入2.4%3、上年结转收入(其他结转收入)2289.25万元(含“2017年高等教育综合奖补资金预算”2023万元),占总收入5.2%4、动用事业基金500万元,占总收入1.1%

(二)学校2018年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我校财务预算总支出43733万元,比2017年预算支出38024.82万元, 增加5708.18万元,同比增长15%。实行预算收支平衡。增长主要原因:1、基本支出增长2810.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的政策性增长(含临时工)及日常公用支出的维修及专用设备的增长;2、项目支出增长2897.68万元,主要用于“双一流”建设相关支出及高校基本建设项目支出等。其中具体为: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904.89万元,2、其他支出3828.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904.89万元,占总支出91.2%。其中基本支出31784.96万元,项目支出8119.93万元。

2、1)基本支出31784.96万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支出25807.8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977.14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①人员支出25807.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584.22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223.6万元。

主要科目解释:

工资福利支出25584.2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465万元;绩效工资9667.62万元;津贴补贴1155.9万元(具体为(1)结余津贴95万元,(2)在职三项政策1060.9万元);奖金804万元,为2016年综合治理优胜单位和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因资金问题只发当年基本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42.3万元;社会年金缴费896.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08万元(人事代理人员养老保险420万元,离休医疗统筹90万元,退休医疗341.88万元,在职人员医疗1536.12万元,失业保险120万元,工伤保险27万元,生育保险53万元,残保金2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01.3万元(主要为:附中工厂职工生活补贴、磁湖学者、教学督导及其他长期聘用人员等);住房公积金1443.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3.6万元,含:离休金12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3.6万元(抚恤遗属补助100万元,独生子女补助3.6万元)。

②日常公用经费公用经费支出5977.14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4610.1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67万元。

主要科目解释:

商品和服务支出4610.14万元,含:办公费187.69万元,水电费800万元,邮电费78.16万元,差旅费1107.43万元,维修(护)费820万元,劳务费206.12万元,公务接待费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1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20万元,工会会费288万元,福利费118.2万元,会议费12.6万元,印刷费187.5万元,租赁费85万元,专用材料费97.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1.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7.2万元(其他服务15万元,数字资源使用费180万元,宽带增容62.2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1367万元,其中:办公设备299.39万元,其他设备1067.61万元(含图书资料270万元,资本性维修90万元,专用设备707.61万元)。

2)项目支出8119.93万元,具体为:①学生资助工作专项2448.34万元;② “双一流”建设专项1891.16万元,③高校银行贷款还本付息专项1200万元;

④高校科研课题项目经费224.01万元(不含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纵向科研业务费)500万元);⑤不可预见费项目488.42万元(不含其他资金安排204.58万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的临时增支;⑥高校基本建设项目768万元,其中:天然气管道改造项目268万元,承办省运会田径场改造项目500万元;⑦上年财政结转2017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1100万元;

2、其他支出3828.11万元,占总支出的8.8%。具体安排为:(1)日常公用支出的商品服务支出334.28万元,其中培训费334.28万元;(2)安排项目支出3493.83万元,其中:①不可预见费项目204.58万元,②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纵向科研业务费)500万元,③上年结转(其他)收入安排支出(含高等教育综合奖补资金预算2023万元)2289.25万元,④动用事业基金500万元,主要用于高校基本建设项目(产教融合)。

(三)学校“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合计134.42万,与2017年预算207万元减少72.58万元,同比减少35%,减少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省财政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其中:公务接待费71.3万元(与2017140万元,减少68.7万元,同比减少4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12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47万元,减少3.88万元,同比减少8%,主要用于购买汽油、维修保养、保险、过桥过路费等),因公出国(境)费用2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20万元持平,保持零增长)。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校政府采购预算6800.31万元,具体为:①办公费纳入政府采购预算为239.26万元,②维修(护)费纳入政府采购预算为291.45万元,③会议费纳入政府采购预算为37.55万元,④印刷费政府采购预算为242.96万元,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纳入政府采购预算38.7万元,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纳入政府采购预算为257.2万元,⑦新增资产纳入政府采购预算为5606.99万元(含项目中设备),⑧福利费中支出的职工体检(其它服务)83.2万元,⑨培训费3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年学校安排日常公用支出6311.42万元,占预算总支出16%。其中:商品服务支出4944.42万元,含:办公费187.69万元,水电费800万元,邮电费78.16万元,差旅费1107.43万元,维修(护)费820万元,劳务费206.12万元,公务接待费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1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20万元,工会会费288万元,福利费118.2万元,会议费12.6万元,培训费334.28万元,印刷费187.5万元,租赁费85万元,专用材料费97.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1.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7.2万元(其他服务15万元,数字资源使用费180万元,宽带增容62.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67万元,含:办公设备299.39万元,其他设备1067.61万元(含图书资料270万元,资本性维修90万元,专用设备707.61万元)。比上年6087.8万元,增长223.62万元,同比增长3.7%。增长主要原因为2018年为我校水平评估的关键年,因此教学专用设备及维修等经费增加。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1231日,我校拥有房屋面积505783.56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面积13287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492496.56;车辆14辆,其中轿车10辆,小型载客汽车1辆,其他车型3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5(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校确定2018年重点项目为“2018年学生资助专项”,项目编码2018-367-001-001,项目预算总金额2448.34万元,包含本专科生学生资助工作专项和研究生学生资助工作专项两部分,其中本专科生学生资助工作专项安排预算资金1744万元,研究生学生资助工作专项安排预算资金704.34万元。

该项目申请主要依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财政部教育部《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20)、《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进行申报和执行。项目内容主要包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学、学生勤工助学金、困难补助、少数民族津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方面。

该项目共设置绩效目标8个,其中长期绩效目标4个,年度绩效目标4个,项目绩效目标内容包含学生资助人数、贫困生完成学业率、资助学生满意度等等,具体绩效目标设置详见附件

四、其他需说明事项:

因我校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中表七《湖北师范大学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九《湖北师范大学2018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表十《湖北师范大学2018年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无相关预算,因此为空表。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部门安排给学校的财政拨款(补助),即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含纳入公 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如学费、住宿费等)。

(二)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按规定应当上缴国库的非税收入〈如学费、 住宿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待审核(审计)认定后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 财政专项拨款结转及未完科研项目等结转。

(五)高等教育支出:指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研 究生)的支出。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支出功能分类为: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

(六)基本支出:指高校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预算 和日常公用经费预算。 13

(七)项目支出:指高校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设立的专项支出安排,主要用于包括改善办学条 件、教学科研、重点建设等方面。

(八)“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 学校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 指学校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学校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 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

2018年学生资助工作专项(点击下载).doc

湖北师范大学2018年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表(点击下载).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