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发挥学校优势,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社会发展新常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突破,以强化创新创业实践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制度保障为支撑,坚持问题导向、协同推进、面向全体学生,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促进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转变,促进学校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紧密结合,加快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创新创业人才,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2017年起全面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到2022年,形成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融合课堂教学、自主学习、实践训练、指导帮扶、文化引领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和制度环境,形成先进科学的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人数大幅增加,毕业生自主创业率逐年提高,涌现一批示范性、标志性创新成果和创业企业。
——构建“2+X”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面向全体学生开设2门“创新基础”和“创业指导”必修课,30门以上创新创业教育选修课,4门创新创业行业培训课,并纳入学分管理,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
——打造5个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即实验教学平台、校地校企合作平台、项目训练平台、竞赛活动平台、孵化培育平台,创新创业基地大楼、3000平方米的众创空间(达成-鼎利,达成文都)、18个创新创业开放实验室,每年支持50项创新创业项目,完成5项以上成果孵化培育,支持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创新创业竞赛活动,为学生搭建完善的实践训练平台。
——完善制度保障、经费保障、队伍保障、组织保障“四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保障体系,在人才培养机制、教学和学生管理、教学科研成果评价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建立湖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专项基金,通过募集或联合设立不少于1000万元的创新创业基金,形成不少于100人的创新创业优秀导师人才库和50人规模的校外优秀创业导师团,设立3个以上专门的创业服务社团,为学生成长的全过程提供保障和持续帮扶。
三、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
修订教学质量标准。依据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研究生学位基本要求,结合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对专业人才的评价标准,立足学校办学定位、办学特色、服务面向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推进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修订包括专业设置、培养方案、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考试考核、就业创业等在内的专业教学质量标准。
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依据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要求,将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指标,全面修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完善拔尖人才、卓越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修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促进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协调发展,探索并实施跨学科的、基于互联网+多种类型的项目硕士培养方案改革。
(二)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推行结构调整机制。完善学校学科专业预警、退出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和创业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需求紧密对接。定期发布学校毕业生年度就业报告和本科生、研究生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对接重点产业人才年度需求信息,动态调整招生计划。
完善协同育人机制。深入实施拔尖人才计划、卓越教师计划、卓越工程师人才计划、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等,探索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源和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投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
实施交叉融合机制。推进“大类招生、大类培养、个性化专业选择”,按照学科门类或专业类招生和培养,在此基础上允许学生进行个性化专业选择。推进学科专业间的融合,打通一级学科或专业类下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探索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路径,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
(三)构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调整学科专业课程设置。依据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要求,调整优化课程设置,扩充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开设研究方法和学科前沿等方面的课程。加强学科专业平台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鼓励教师将学科最新前沿知识、行业最新技术、教师个人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鼓励教师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引导学生形成创新创业理念。
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构建“2+X”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即面向全体学生开设2门“创新创业教育基础”必修课程,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创业意识;开设“创新思维训练与实践”“创新创业心理训练”“企业管理基础”“财务基础”“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经济法基础”“商业模式评估与创新”等选修课程,培养学生创新创业基础知识和能力。依托学校“在线课程”平台,开发并推出一批创新创业教育慕课和视频公开课,积极引进智慧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易、超星数字创业学院、文都教育等创新创业教育开放课程和国外优质课程资源,供全校学生选修。组织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精品课程负责人等与行业企业优秀人才联合编写3-5部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教材。
开设创业教育行业培训课程。联合国际劳工组织、政府部门、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创业公益组织、龙头企业开发创业教育培训课程。面向全体学生推出“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创办你的企业”(SYB)、“改善你的企业”(IYB)、“扩大你的企业”(EYB)4门创业教育培训课程。积极利用“创客宝”“创业之星”“用友新道”等创业模拟系统、企业管理模拟系统、创业者推演沙盘等平台,开发开设一批虚拟仿真创业培训课程。
(四)打造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
建设创新创业开放实验平台。依托国家级、市级和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含工程训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10个左右创新创业教育开放实验室。充分利用学校的学科专业和科研平台优势,推进生物学国家重点示范基地等与行业结合紧密的学科和工程优势平台,培育并推出一批开放实验项目。修订学校各类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和评估标准,并将开放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全校科技创新资源面向全体学生开放与共享。
完善创新创业校地校企合作平台。利用学校与湖北省、市的20个县、市(区)建立的校地、校企合作平台优势,发挥带动作用,将科研与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相结合、教育与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相结合,积极开展产业规划与项目实施、产业培育与产品开发、成果推广与技术培训等,合作建设1-2科技综合示范基地。发挥学校学科优势,加快科教成果推广转化,与国家和地方骨干企业联合建设一批生物、化工、自动化、机械、电子信息等领域的合作平台,打造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结合、创新创业训练”相融合的校地校企合作平台。
拓展创新创业项目训练平台。积极拓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学生项目、湖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基金、重点实验室或工程中心开放课题、社会资源联合基金项目、校友会基金项目、种子基金等七类创新创业项目,鼓励学院设立创新创业项目基金,并利用优秀的校友资源,设立“一对一导师”帮扶机制,加大项目支持范围和力度,每年支持50项以上创新创业项目,为学生提供更多的项目锻炼机会,提升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强化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平台。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比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等活动,办好学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新创业大赛。充分利用创客苗圃计划,形成定期组织商业计划书评选、项目路演、APP技术汇等活动。依托大学生创业联盟、湖北省创业促进会等组织 ,发挥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的带动作用,支持大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学生组织。定期开展“名师讲坛”“学行论坛”“道德讲堂”和“青春派”创新创业沙龙,开展各类创新创业巡展及系列宣传活动。邀请杰出科学家、知名企业家、优秀校友、学生创业典型做创新创业讲座报告。建立100个创新创业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搭建5个国际合作实践训练平台。
建立创新创业孵化培育平台。改造创新创业大楼,建设13000平米左右孵化器,在孵化器园区建设3-5个“创客空间”和1000平米的“创业苗圃”。鼓励有条件的学院(部)、研究院所、工程中心等建设微型创新创业孵化培育场所。鼓励真正有梦想、有激情、有思维、有商业模式的创新创业团队和个人进行创业孵化实践,支持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转化为市场成果。
(五)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管理
探索多样化教学方法。推广项目驱动、导师制、翻转课堂等教学组织形式,推行启发式、研讨式、探究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鼓励教师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强化师生互动,鼓励大学生进行更多的研讨和课堂参与,激发创新创业灵感。运用校园云平台和大数据技术,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准确掌握学生学习规律,实现个性化教学。
改革考试内容和方式。推动教学单位改革现有考试内容,增加学科最新前沿、行业先进技术、社会热点问题等方面的考试内容,注重考查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破除“高分低能”积弊。构建科学有效的学习评价机制,转变以笔试作为评价学生学习的单一考核方式,灵活运用笔试、面试、答辩、实践等多种考核方式,增加过程考核权重,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鼓励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研究生入学考试或面试中适当增加创新创业教育内容。
完善学生评价与激励。全面改革现有学生评优评奖办法,将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和创新创业成果纳入学生综合考评范围,增加创新创业内容的权重。实施学生分类评价办法,对基础型、应用型和创业型学生实施分类评价,引导学生积极投入创新创业活动。对创新创业成果突出的个人优先推荐攻读免试研究生。
实施学分管理改革。修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规定,将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必修课程不低于2学分,选修课程最高可认定9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将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认定为课堂学习,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科研项目、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竞赛活动、讲座报告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完善学籍管理制度。完善弹性学制,修订学业预警、退出管理办法,进一步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自主创业学生申请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经审核批准研究生修业年限可延长至5年,本科生修业年限可延长至6年。修订专业调整管理办法,优先支持自主创业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发布《创新创业教育学习指南》,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
(六)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能力建设
完善绩效考核和职称评聘制度。完善学校教学科研成果评价标准,明确全体教师的创新创业教育主体责任,将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创业教育成果等业绩作为评价教师工作任务的重要指标,将创新创业教育实绩纳入教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创新创业教育实绩特别突出的教师可优先破格评定高一级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将教师承担非财政资金支持的横向科研项目获得的经费、创办科技型企业所缴纳的税收以及转化科技成果所得捐赠给原单位的资金等纳入教学科研成果评价范围。
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能力。实施“重点人才引进计划”“后备师资补充计划”“国内培养计划”“国(境)外培养计划”,设立“创新创业教育培训计划”“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计划”,提升教师队伍的创新创业教育意识和能力,探索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培养模式。加强学生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辅导员、班主任等的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能力培训,拓展学生管理工作内容。聘请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设置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创业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制定兼职教师管理规范,建立定期考核和淘汰制度,形成不少于200人的创新创业优秀导师人才库。
鼓励教师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出台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有关政策。制定相应的人事管理办法,对于带项目、成果离岗创新创业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和学校同意,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可按有关规定申请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等,依法依规享受社会保险等权利。学校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创业的实际情况,与其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完善学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支持教师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完善科技成果转让收益分配机制。
(七)优化创新创业指导与服务
健全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建设大学生双创人才超市,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全面落实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四链”指导服务,即为企业成长提供政策咨询、项目评估、企业选址、银行开户、工商登记、运营策划、市场拓展等全流程的“咨询链”,协助大学生创业企业落实财税支持、担保贷款、社会保障、经营场所等国家和地方优惠措施的“政策链”,为创业大学生提供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融资对接、技能鉴定、专利申请与保护、法律咨询等企业运营事务代理的“服务链”,协助企业申报各类科技项目、创新基金和天使投资基金的“资金链”。为每个创业大学生团队配备一对一指导导师,开展大学生创业项目会诊服务,提供个性化指导。
建设持续化信息服务平台。开发创新创业服务信息平台,加强与全国及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网的对接,为学生提供创业课程学习、创业团队组建、创业资源申请、创业项目评估、创业项目对接、创业过程帮扶、知识产权交易、创业人员再培训、创业失败人员二次分流选择等在线服务。探索互联网+双创及试业育人模式,依托学校官方网站、APP、微信、微博、手机报等新媒体,充分发挥网络互联互通、便捷高效的特点,整合校地双创资源,提高服务学生创新创业水平,在培养互联网思维中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利用大数据技术,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过程化管理,为学生提供精准化和个性化的创新创业教育和职业能力测评。
四、实施保障
(一)明确责任分工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领导为副组长的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领导小组,落实创新创业教育主体责任,加强对创新创业教育的组织协调,定期研究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切实加强指导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创新创业学院,负责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统筹协调工作。成立由产学合作处牵头,校办、组织部、宣传部、团委、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科研处、招就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后管处、国资处、后勤集团、信息中心等共同参与的工作组,分工配合落实各项重点任务,制定专项改革方案,协同推进重点改革任务,及时总结推进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进程中的经验和做法,推出一批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成果。
(二)完善经费保障
加大经费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各类创新创业奖励和扶持基金,吸引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捐助经费和风投基金,设立创新创业教育学生项目专项经费,募集或联合设立不少于1000万元创新创业基金,积极支持品学兼优且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学生开展创新科研工作,资助学生自主创业项目。设立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专项经费,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设立创新创业教育专项奖励经费,主要奖励对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做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优秀指导教师。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建立按项目划拨和按绩效动态调整的经费使用模式,将“全面扶持”和“择优激励”相结合、“投资”与“孵化”相结合、“金融支撑”和“智力服务”相结合,引导资金向在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中有意愿、有行动、有实效的单位和教师倾斜,向最优秀的、最具潜在成功可能的高科技创业者倾斜,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到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创意、信息技术、增值服务等行业创业。
(三)强化督查考核
学校成立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督导组,加强对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过程的督查考核。将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情况纳入单位和领导班子的考核指标,将创新创业教育情况纳入教学质量监控系统,在教学督导制度、教学定期检查制度、学生网上评教制度和教学质量问卷调查制度中融入相应指标。完善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建立科学的分类评估办法,在专业建设、教学管理、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等方面纳入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评估,并引入第三方评估。将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情况列入本科生、研究生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创新创业教育的必要性、紧迫性、重要性,鼓励创新、崇尚创业,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创业观、就业观、成才观,使创新创业成为学校办学、教师教学、学生求学的理性认知与行动自觉。举办多种类型的创新创业宣传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树立创新创业成功典型。将创新创业文化纳入校园文化建设方案加以谋划、建设,大力培育创客文化,努力营造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宽容失败的文化氛围,发挥文化引领作用。
五、“十三五”期间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9件示范性项目
1.面向全体学生提供“2+X”创新创业教育系列课程
2.建成省级创新创业人才超市,提供人才服务
3.建设13000平米的创业孵化园和国家级级孵化器
4.每年支持50项创新创业项目,完成5项成果孵化培育
5.建成10个创新创业开放实验室,建立全校科技创新资源面向全体学生开放与共享的机制
6.完善学校教学科研成果评价标准,将创新创业教育实绩纳入教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7.实施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计划,建成200人规模的创新创业优秀导师人才库
8.整合成立湖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基金,募集不少于1000万创新创业基金
9.开发建设创新创业服务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