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学位委员会:
根据湖北省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18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鄂学位函〔2018〕4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学位〔2015〕4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校近期开展了本年度硕士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具体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学校高度重视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了《湖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湖师发〔2016〕53号),并对部分学位授权点进行了自我评估。
二、严格按要求开展动态调整工作
根据学位授权点自评结果,我校今年无符合撤销条件的硕士学位点。同时,根据鄂学位函〔2018〕4号文件要求和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我校认真组织相关学位点申请省政府学位委员会统筹增列硕士学位授权点,并进行了严格审核与遴选。
三、动态调整结果
(一)经开展学位点自我评估,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我校2018年无自主调整学位授权点。
(二)经学位点申报、专家审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我校决定推荐“0252应用统计”申报2018年湖北省学位委员会统筹增列的硕士学位授权点。
特此报告。
湖北师范大学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