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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者: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2018-10-30作者:浏览次数:575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11月上旬至12月上旬,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我校进行了巡视。2017328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向我校反馈了《关于对湖北师范大学党委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指出了我校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19个问题。收到反馈意见后,我校党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方向,把握政治要求,强化政治责任,强力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现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为做好整改工作,学校党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方向,把握政治要求,强化政治责任,严格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建立健全巡视整改工作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细化整改措施,扎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不断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有力地推动了学校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深入学习,提高认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会议召开后,校党委在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学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政治责任来抓。全校党员干部一致认为,省委第二巡视组的巡视,是对学校各项工作的全面检阅,也是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政治体检,更是对学校改革发展的综合会诊。认真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对于学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办学治校能力等方面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校党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各级党组织积极查摆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了认识,增强了四个意识,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组的意见要求上来,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自觉增强抓好整改落实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校党委专门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整改工作专班,党委书记履行巡视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班子成员切实履行直接领导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组的整改意见,制定了《中共湖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归纳为5类具体整改任务和10项专项整治任务,共计42个问题,明确了每一个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人。

三是狠抓督办,严明纪律。学校建立了整改工作台帐制度,将整改工作任务分类编号后下发给各责任单位,要求每周填报一次整改工作进度。自巡视整改工作启动以来,学校先后召开9次党委常委会、8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和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分管领导多次召开责任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督促整改工作具体事宜。同时,校党委在各类场合,多次强调整改工作纪律,严格追责问责,有力地保证了巡视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是务实重行,确保实效。学校各单位和党员干部把巡视组的整改意见和校党委的整改工作要求,真正化为实实在在的整改行动。目前,巡视组反馈的19个问题,已完成17个;所涉及的4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35项、基本完成2项、部分完成5项;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已全部处理完毕,并分别作出相应的处置、回复或说明;全面完成了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的调查核实工作,对查实确有问题的党员干部,给予党内警告以上处分6人,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1人、谈话提醒6人;对在巡视过程中涉及其他问题的8人进行了诫勉谈话。整改违规票据1810笔,涉及金额1655.3万元,追缴违规支出553笔共计159.5万元、违规津补贴294.4万元、多发绩效156.5万元、小金库资金181.68万元。修订出台规章制度51件,有力地推动了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建设。通过开展巡视整改工作,学校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明显增强,为学校改革发展进一步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氛围。

二、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一)关于对标看齐意识不强,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1.关于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到位

一是进一步规范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等3项制度。2017年,校党委组织了4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了全国两会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等。进一步推进和规范了中层单位中心组理论学习。

二是大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出台《湖北师范大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任务指导书》等3份文件。分类别召开三场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观摩会。成立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组。对开展学习教育不力的5个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现场签订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承诺书。

三是积极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引领发展作用。研究制定了《湖北师范大学领导班子务虚会制度》,从制度上强化了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对重大改革发展问题的研究。党委领导班子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了对学校双一流建设、转型发展和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等事关学校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研讨,并形成了相关政策和意见。

2.关于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要求存在差距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了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通知》等2份文件,编印了三期学习资料。充分利用校报、广播、橱窗、新媒体等阵地,广泛学习宣传。省委召开全省高校思政工作会议后,校党委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并召开学校思政工作会议,对学校思政工作进行了全面谋划部署。

二是切实加强和改进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我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了教职工思想政治状况问卷调研。5月底,党委负责同志围绕师生员工思想政治状况、学校发展、安全稳定等主题,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校内调研。在调研和问卷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狠抓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制订了《湖北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着力抓好辅导员队伍建设,上半年招聘了9名专职辅导员;修订完善《湖北师范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实施湖北师范大学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计划,促进辅导员能力素质提高。加强思政理论课建设,落实学时和学分,举办思政理论示范观摩课,制定完善了一系列思政课建设的规章制度。

(二)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

一是充分发挥党委在办学治校中的领导作用。出台了《湖北师范大学双一流建设实施方案》等3份文件,强化了学校党委在办学治校中的顶层设计,进一步明晰了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主体责任。

二是强化学校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修订完善了《湖北师范大学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湖北师范大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明确了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职责。印发了《湖北师范大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记录本》和《湖北师范大学党总支活动记录本》,将各学院开展党政联席会议情况作为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切实解决学院层面党的领导弱化问题。

三是充分发扬民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完善了《中共湖北师范大学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事规则》等5项制度。2017年以来的重大事项均通过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进一步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在今年的教代会上,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新校区建设方案等均上会征求意见并获通过。

四是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战斗力。在省委的关怀下,校领导班子成员年龄、经历、学历、职称结构更趋合理。严格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新任党委书记到任后主动与班子成员谈话谈心、真诚交流,增进了了解,增强了团结。

2.关于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积极做好党组织换届工作。争取省委组织部的重视和支持,积极做好筹备召开学校党代会的相关工作。已完成全校90个党支部的换届工作,各党总支(分党委)的换届选举工作已陆续展开。

二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制定《湖北师范大学从严管理干部的规定》,明确兼职书记、副书记每周承担教学工作量的限额。出台党总支书记外出培训工作方案,开展了党总支书记外出培训学习工作。加快推进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专职化进程。

三是压实基层党组织工作。把党建目标列入各级班子履职尽责项目清单。编印《基层党建工作文件选编》,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业务工作指导。启动党建工作微述职,压实基层党组织书记管党职责。印发《关于开展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成立了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督查组。《党建》杂志社主办的党建网,分别在414日和67日推介了政法学院抓党建工作经验。

四是切实做好党员发展与管理工作。经过争取,学校今年党员发展指标较去年增加51%,达到600个计划,上半年共培训入党积极分子1014名。制定《湖北师范大学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清单》,推进发展党员程序标准化管理。坚持党组织关系排查旬报制度,已与182名失联党员取得联系。将每月党费收缴作为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固定程序,未出现党费缓缴、欠缴情况。

(三)关于政治履责担当不够,两个责任履行不力的整改情况。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一是加强总体谋划部署。今年以来,党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0余次,其中专题研究2次。出台《2017年湖北师范大学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调研督导工作方案。党委班子成员开展2次集中廉政谈话,谈话对象共计180人;在整改过程中,约谈了信访件中反映工作作风不实和整改推进不力的党员干部14人。

二是大力推动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制定了《湖北师范大学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学校各级党组织层次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主体办工作力量,增加2个管理岗位和1个科级干部职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制度,并定期开展纪实工作的检查。

三是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机制。今年学校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单列指标、单独考核。研究制定了《湖北师范大学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评分细则》,提升了考核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2.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

一是大力推动纪检监督体系作用发挥。校纪委书记专司纪委主责主业;健全纪委委员、纪检员、督察员的工作机制,规范职责界定和工作方式,增强三支队伍的监督意识。开展了全校党总支、支部纪检员业务培训活动。

是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制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大监督网络,突出事后监督、再监督、重点监督。4月份,重点调研督办了四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监督检查了人员招聘、基建项目招投标等事项。对巡视整改中涉及的8名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问责了一批单位和个人。

三是加强纪检人员监督执纪力量。按编制满额配齐纪委监察处干部,新增干部2人,全校各党总支和教工党支部均明确了纪检员。印发《纪检委员工作手册》,进一步提高纪检干部和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监督执纪能力。

四是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追责问责力度。对巡视中发现账外资金等涉案的干部和单位先行问责,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放在首位进行问责。2017年以来,已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5人、诫勉谈话9人、通报批评2人、责令辞职1人。另外,2015年责令退还违规使用国培资金款项88.5万元,2016年以来再未发生国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对于教务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款,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对于有组织地参加院系领导亲属丧事慰问活动问题,已在当时责令当事人退还慰问金,本次整改中对其进行了谈话提醒,并责令作出检查。

(四)关于管党治党宽、松、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仍然存在

一是抓好违规三公开支清理。学校对2013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开支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改。目前,补齐公务接待报销手续523笔,涉及金额295万元;清退不合规公务接待418笔,共计121.4万元。

二是大力开展违规津补贴整治。经全面清查,学校2013-2015年在绩效工资外发放了各类津补贴共计1087.4万元。其中目标管理考核奖、科研奖励等共计748.8万元,是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或会议决议发放的项目,学校通过纳入可补发的2013年绩效工资总量中扣减的方式予以整改。余下福利费、降温费等项目共计338.5万元,由教职工个人限期退还。目前已退款294.4万元。

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于巡视组发现的公款聚餐”“带彩打牌问题,及时给予组织聚餐的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带彩打牌的3名责任人诫勉谈话、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校进行警示教育。

2.关于院系领导干部违纪问题频发多发

一是压严压实院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行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实施学院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制度,落实主体责任痕迹管理。把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任务,纳入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加强学院领导干部对党章和党规党纪再学习、再教育。

二是严格落实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下发了党政联席会议专用记录本,督促院系规范执行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三是及时调查处理问题线索。巡视期间巡视组转来的信访件,学校都及时予以处置,给予2名领导干部通报批评,并辞退1名当事教师。对巡视组向我校移交的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中涉及的学院领导干部,对其中3人给予党纪处分、3人进行提醒谈话、5人进行函询核实。

3.关于执行六项纪律不严格

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了对六项纪律再学习、再教育、再宣讲。通过课堂教学纪律检查,积极查找课堂上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对反映的4名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的干部进行了核实,对其中情节较轻的2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说明。对巡视组提及的收取学生补考费、新生体检费、军训服务费、多收教材款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清查和深刻反思,并作了全面整改。

4.关于财务管理方面问题突出

1)关于报销发票涉嫌造假报销票据附件不全差旅费报销把关不严

学校对2013年至2015年会计凭证支出内容进行了全面清查和严格整改。目前,报销票据涉嫌造假问题已换真发票和查询发票为真222笔,金额280万元;退款67笔,共计18万元。报销票据附件不全的已整改168笔,涉及金额500万元。差旅费补齐审批单961笔,涉及金额629万元;退款68笔,共计20万元。

我校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在前期各类财务检查中,学校累计退款总计711.5万元,20146-201512月的各类问题已整改到位,2016年全面规范。坚持以改促建,先后出台了关于票据、公务接待、差旅费、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审批权限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形成了《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汇编》,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长效机制。

2)关于接受捐赠收入脱离财政监管

由于2015年学校处在更名过程中,教育发展基金会未及时领用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出现了违反财经纪律使用白条收据的问题。为此,学校进行了深刻反思和积极整改,已申报领用了湖北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并向捐赠方开具正规捐赠票据。同时,修订完善了基金会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基金会和捐赠资金管理。

3)关于违规外包经营

学校积极摸清情况,查找原始凭证及相关会议记录与报批材料,与锅炉承包方沟通协调。目前已补开锅炉服务费发票24.9万元,并提供合同期内相关费用清单。坚持举一反三,全面审视后勤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规范工作程序,认真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把风险预警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4)关于账户资金清理不及时、长期挂账

学校成立了呆账和应收款6个清理小组,全面做好账户资金清理工作。目前,已完成4120.9万元应收款的材料补充、说明和退款。

5)关于工会经费使用混乱

经清查,学校工会2013-2015年不合规开支共69万元。其中,对于符合规定但存在报销手续不全、假发票等列支问题的,采取换发票、补手续、作说明的措施予以整改,涉及金额48万元;对于违规支出一律要求据实退款,实际退款21万元,已全部整改完成。研究制定了《湖北师范大学关于工会的经费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等2项制度,把工会财务人员的管理纳入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的审批程序。

6.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存在严重违纪违规问题

1)关于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投标等规定

一是深挖问题产生根源。经过清查发现,近年来,学校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为节省成本、加快进度,存在轻过程、重结果的现象,在基建工作管理方面,存在管理制度不完善、专业管理人员缺乏、工程设计不合理、对招投标相关政策把握不清、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过程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二是狠抓专项整改。针对此次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校对现正准备报建的基建工程项目,严格按程序报上级审批,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确保基建工程项目立项手续完善、招投标规范、预算准确、工程建设管理规范。

三是全面规范基本建设管理。制定《湖北师范大学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等7项制度,对招投标、基建程序、造价管理、工程审计等进行了全面规范。进一步明确基建岗位职责,引进专业管理人员2名,加强基建工程监管。

2)关于违规集资且涉嫌以支付利息和奖金名义私分基建资金

2008年,学校因负债严重,资金链断裂,财务出现危机。这种情况引起了教职工的普遍关心,教职工也表达了自行集资帮助学校度过难关的意愿。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学校在教职工中开展集资自救。但是这与国家的金融政策不符,正如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其行为涉嫌侵占和私分基建资金。为此,学校进行了深刻反思,认真吸取教训,取消了工会的集资账户,同时对学校所有账户进行清理,对政策不允许存在的账户一律取缔,绝不允许各种集资行为的发生。

7.关于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报批手续

经清查,学校2013-2015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报批手续问题总金额4205.45万元,2016年按照省财政厅要求,所有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学校经过深刻反思,认为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在于对上级政策理解掌握不透彻、执行预算不严格规范。为此,学校制定了《湖北师范大学新增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等4项制度,编印了《政府采购相关制度汇编》,切实加强政策宣传教育。全面核查2017年采购项目,对应该列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坚决列入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手续。

8.关于设立小金库问题屡禁不止

学校于201612月再次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在这次整治工作中,发现及主动报告存在私设小金库问题的单位共9家。学校对所有单位的小金库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缴,追缴金额182万元,并对涉及小金库问题的9家单位党政负责人进行问责。其中对5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共6人进行党纪处分,对6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共9人进行诫勉谈话,对1家单位现任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同时,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所有经费一律实行统收统支,切实铲除小金库滋生土壤。

9.关于虚报虚增工资总量,加大工资经费支出

经清查,学校2015年因虚增人员而实际增加的绩效支出总量为 180万元。目前,已退款157万元。学校严格规范绩效工资申报,坚决做到一年一报,严控绩效总量,绝不超总量发放。

(五)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机构、职数设置未公开

学校对全校处科级岗位干部职数进行了梳理,并印发《关于公布处科级岗位干部职数的通知》,对学校内设各单位处级、科级干部职数设置情况全部公开,大力推行阳光操作6月份启动了三定工作,年内完成此项工作。

2.关于民主推荐工作不够规范

校党委结合实际情况,对选任干部过程中民主推荐范围小的两名干部,认真开展届中考察,听取有关职能部门和学院处级干部、所在部门干部等共计40余人的意见。综合分析考察意见,以及两名同志任职以来年度考核、现实表现等,两名同志能胜任目前的岗位。今年,出台《湖北师范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实施办法》,对民主推荐环节的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参加人员范围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3.关于考察方案随意改动

对于巡视组提出的2名正处级辅导员考察方案有变动的情况,学校党委对2名正处级辅导员开展届中考察,听取了有关职能部门、学工系统、所在学院干部职工代表的意见。根据中央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辅导员队伍建设相关精神,综合分析两名同志任职以来年度考核、现实表现等情况,两人能胜任目前岗位。今年,成立学校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干部工作政策的探讨,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程序。

4.关于党委讨论决定干部时不够规范

制定《湖北师范大学党委常委会干部选拔任用讨论决定办法》,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充分发扬民主,确保讨论充分,坚持一事一议、一人一议。加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对干部选拔任用规范性的学习,提高党委常委讨论干部任免工作肩负责任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规范性。

5.关于干部基础工作不够规范

一是提高干部工作相关记录的规范性。结合《湖北师范大学党委常委会干部选拔任用讨论决定办法》、《湖北师范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实施办法》,加强对从事干部工作的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履职能力水平,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基础资料和纪实档案。

二是扎实推进干部档案复查工作。印发《湖北师范大学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复查工作方案》,成立学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对正副处级干部的档案进行严格复查,目前已经完成170名处级干部档案的复查工作。对于干部档案中存在的不规范、缺失等情况,已经补充材料400余份。

三是继续推进学历学位认证工作。印发《关于推进干部学历学位认证工作的通知》,提高干部对在职学历学位认证工作的认识,扎实推进学历学位认证工作,目前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的干部共计49,正在办理的有62人。

三、下一步整改落实措施

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我校巡视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对照省委要求和师生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学校党委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力度,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彻底完成。

一是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后续工作。认真对照整改方案,进一步全面梳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对已整改到位的,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适时开展回头看,并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对时间跨度较长和需要在今后长期坚持的,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跟踪落实,加快整改工作进度;对整改质量不高、效果不明显的,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督导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注重把抓好突出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形成系统全面、相互衔接、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学校内部治理体系改革,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强化财务、资产、基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

三是充分运用巡视整改工作成果。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促和谐。着力推进党的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各项组织制度,加强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工作。坚持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在实处,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坚持把持续整改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涵发展、双一流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认清发展形势、理清发展思路、优化发展举措,不断推动高水平师范大学建设取得新成效。

当前,学校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以此次巡视整改为新的起点,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把巡视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学校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谱写学校改革发展的新篇章,不负省委、省委巡视组的期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14-6571701;邮政信箱: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湖北师范大学党政办公室(邮编435002);电子邮箱:liugang@hb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