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学年,学校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湖北省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鄂教办〔2014〕5号)的要求,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校2013-201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公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9月1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止。
一、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学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宣传工作副书记、分管人事工作副校长任副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学校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校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学校统一领导、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经办人员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筹推进、协调与监督。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了我校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建设,如湖北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湖北师范学院信息公开指南(2014)等,结合校内师生评议情况,对湖北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修订和完善,编制了《湖北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目录(2014)》,积极拓展信息主动公开范围。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途径。学校将校园网及各院系(职能部门)二级网站作为学校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对校园网及时进行了改版,开设了重大事项活动专题网站等;继续沿用OA系统、教务系统、学生管理系统、财务管理、就业系统等应用平台;充分利用宣传栏、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学校年鉴、简报、报刊、文件、会议纪要等形式;积极召开月度工作会、校情通报会,组织座谈会、及通过“两访两创”等党建活动,向广大教职员工和师生通报信息;同时,学校在校园网增设了湖北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网(http://www.xwgk.hbnu.edu.cn/)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本年度,学校建立了二级部门负责人和信息公开联系人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要求各部门认真学习上级和学校信息公开制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紧抓好。同时,学校组织信息工作队伍认真解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湖北省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鄂教办〔2014〕5号)的法治精神和具体要求,并深入贯彻落实到工作中。
二、本年度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 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13-2014学年,全校新增主动公开信息245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其中,通过校园网公布各类信息1328条,通过文件主动公开信息411条,通过校报、简报、微博等新媒体主动公开信息656条,通过学校领导信箱处理答复相关问题76件。
2.公开的内容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制订的《湖北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目录(2014)》将主动公开信息分为10个部分。包括学校概况、制度规范、整体工作、学生事务、教学科研、干部人事、对外合作交流、财务信息公开、资产采购管理及其他信息等大类,下设90个细化栏目并对各栏目进行内容充实、完善。按目录统计,其中,二级子目录共计22项、三级子目录51项、四级子目录17项。
(1)学校概况:学校基本情况(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机构设置(职能部门、院系部所的设置、办公地点、联系方式);
(2)制度规范: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学校文件(2010-2014颁布)、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
(3)整体工作:规划与计划(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4)学生事务:招生管理(本、专科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及录取结果、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及录取结果、招生考试投诉电话(邮箱)、办理地址和邮编)、学生服务管理(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申诉办法)、就业服务(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5)教学科研:教学管理(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学位、学科信息(授予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拟授予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论证材料)、学风建设(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6)干部人事:组织工作(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信息)、人事工作(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7)对外合作交流:中外合作办学情况、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8)财务信息公开:财务管理(国家、省有关财经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和发放、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情况、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9)资产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制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采购管理(仪器设备采购招投标情况、图书采购招投标情况、药品、食品等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情况、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情况);
(10)其他信息: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收费情况、减免情况。
(三)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
我校师生员工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充分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及时地提供各种学校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未出现学校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三、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存在部门之间进展不平衡,有的部门信息更新慢,查询难;部分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时效性不强、程序上不够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上不够完善;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下一阶段,学校将在以下方面予以改进:
(一)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组织校直各单位认真开展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活动,进一步增强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继续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继续总结借鉴校务公开的经验与成效。开展对校内各单位、其他院校信息公开工作调研。进一步完善和修订学校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和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完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增强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过程,做到信息实时发布、及时更新。
(三)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职责清楚,分工明确,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公开各机构的作用,把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及其责任落到实处。通过师生评议、纪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等形式,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