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2016-2017学年)

发布者: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2018-10-30作者:浏览次数:390


         一、学校概况

湖北师范大学是一所以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理学、工学为重点,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学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2014年开始联合培养博士生,被列为湖北省第一批转型发展试点高校。

学校规划占地2002亩,校舍总面积60余万平方米。近年来,学校获得“湖北省绿化先进单位”“湖北省卫生先进单位”“湖北省安全文明单位”“湖北省园林式单位”和“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等称号。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专任教师中有教授120人、副教授271人。“楚天学者”25人;“彩虹学者”特聘教授4人;“磁湖学者”特聘教授15人;“百人计划”特聘教授1人,“湖北名师工作室”主持人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1人、省政府专项津贴16人,入选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11人、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7人、省跨世纪学术骨干8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人;2人入选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省级教学名师2人。

现设有20个教学院,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6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68个本科专业。建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6个省级重点学科,7个省级品牌专业,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6门国家级、省级资源共享课、视频公开课/省级精品课程,8个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11个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含虚拟),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实验室、4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8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工作站)。

近五年,学校共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和横向课题700余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30余项。教师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教材262部,发表科研论文4254篇,其中被SCI等三大检索收录1000余篇。学校被授予“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和“科技进步先进单位”。

学校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洲、亚洲、欧洲、澳洲的10个国家的40多所高校及教育、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已在英国建立了湖北省属高校在欧洲唯一的一所孔子学院,在北爱尔兰建有8个孔子课堂和1个武术中心。引进外国智力、公派出国、中外合作办学工作和留学生教育走在湖北省省属高校前列。

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校园文化、科技创新、创业实践、大学生社会实践服务等活动丰富多彩,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3%以上。建校44年来,共培养各类毕业生近10余万人,毕业生中绝大多数扎根在湖北省基础教育第一线。学校已成为湖北省高等师范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培养湖北省基础教育师资的重要基地。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学校将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内涵建设,大力推进转型发展,努力创建特色鲜明、省属一流、高水平的地方应用型师范大学,为我国师范教育事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本科教育基本情况

       (一)培养目标与服务面向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省教育厅关于在省属本科高校开展转型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鄂教发[2014]5号)等文件精神,学校紧密结合地方发展需求,以切实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为导向,立足社会需求和职业需要,培养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勇于创新精神和高度社会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强、具备继续学习能力的优秀基础教育师资、职业教育师资和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复合型人才。学校立足湖北,面向全国,服务基层,为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围绕“争博点”“提效能”“强特色”和“创一流”发展任务,以建设一流学科支撑办学目标,以培养模式改革提升育人质量,以提升创新能力驱动科学研究,以高层次人才带动队伍建设,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努力创建特色鲜明、省属一流、高水平的地方应用型师范大学。

       (二)专业建设和发展思路

学校专业建设坚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原则,坚持优化内涵以提高质量,扩大外延以适应发展;提升与改造传统教师教育专业,培养高素质基础教育师资;拓展与建设非教师教育专业,培养社会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探索与建立跨学科设置交叉学科专业的试点,构建人才培养模式多样化的教学新体系;扶持与建设特色、优势专业,体现学校与区域的办学特色与品牌,提高学校人才培养的层次与影响力。逐步构建教师教育专业与非教师教育专业相结合、传统学科专业与新兴学科专业相协调、基础学科专业与应用学科专业相融合、单科性学科专业与交叉性学科专业相衔接、具有教师教育类学科与艺术类学科比较优势、文理学科总体见长、学科门类齐全、结构整体优化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本科专业体系。

学校目前有68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历史学、理学、经济学、教育学、管理学、工学、法学、艺术学9个学科门类。其中师范专业18个,非师范专业41个,师范与非师范兼招专业9个。学校以专业综合改革为切入口,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核心,以加强教学基本条件建设为保障,提高专业教学质量,提升专业建设整体水平。教育部、湖北省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以来,学校持续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建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品牌专业,8个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3个。为支持这些项目的建设,学校从师资配备、教学资源、政策机制、经费配套等各方面创造最优条件,促进学校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管理、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整体改革。

本科专业数及学科门类分布

学科门类

专业数

专业名称

经济学

3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学

法学

3

法学、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工作

教育学

6

教育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文学

8

汉语言文学★▲ 、汉语国际教育、广播电视学、广告学、英语◆、日语、法语、商务英语

历史学

1

历史学

理学

14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应用统计学、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 、生物科学★▲ 、生物技术、教育技术学▲◆、地理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应用心理学、地理信息科学

工学

17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 、物联网工程、信息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工业设计、环境工程● 、软件工程、物流工程

管理学

5

财务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行政管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城市管理

艺术学

11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播音主持、书法学、音乐表演

        备注:★国家级特色专业 省级品牌专业 校级品牌专业 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计划 ■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情况及生源质量

2016-2017学年,学校各类全日制在校生16240人,其中,本科在校生15471人,2017年全日制本科生招生3851人,专升本招生284人,本科毕业生4103人,本科生占在校生比例为95.26%。折合在校生人数17642.9人。

2017年,学校计划招生3,851人,实际录取考生3,875人(含新疆少数民族预科生),招收本省学生2,633人。学校面向全国27个省招生,其中理科招生省份26个,文科招生省份26个。录取分数线超过当地控制分数线45分以上的省份25个。

生源情况表

省份

批次

录取数

批次最低控制线(分)

当年录取平均分与批次最低控制线的差值(分)

文科

理科

不分文理

文科

理科

不分文理

文科

理科

不分文理

安徽省

第二批次招生A

14

23

--

440

413

--

77.2

70.6

--

福建省

提前批招生

9

15

--

380

333

--

101.4

101.4

--

甘肃省

第二批次招生A

14

23

--

458

408

--

45.9

40.3

--

广东省

第二批次招生A

4

6

--

418

505.5

--

-58

-33.9

--

广西壮族自治区

第二批次招生A

20

47

--

387

318

--

141.4

141

--

贵州省

第二批次招生A

42

65

--

453

361

--

93.4

91.2

--

海南省

第二批次招生A

5

6

--

578

539

--

79.2

80.9

--

河北省

第二批次招生A

6

8

--

395

424

--

125.5

65.4

--

河南省

第二批次招生A

31

67

--

389

342

--

127.3

140

--

黑龙江省

第二批次招生A

3

5

--

400

335

--

65.1

118.1

--

湖北省

第一批次招生

75

0

--

528

0

--

15.4

--

--

湖北省

第二批次招生A

713

1,505

--

406

345

--

113.2

118.6

--

湖南省

第二批次招生A

12

18

--

485

424

--

69.9

63.2

--

吉林省

第二批次招生A

2

3

--

412

379

--

72

80

--

江苏省

第二批次招生A

12

17

--

281

269

--

45.4

52.8

--

江西省

第二批次招生A

4

7

--

458

422

--

77.2

79.5

--

辽宁省

第二批次招生A

2

3

--

428

350

--

101.1

94.7

--

内蒙古自治区

第二批次招生A

4

7

--

375

328

--

98.3

117.9

--

青海省

第二批次招生A

2

3

--

421

356

--

52.5

25.3

--

山东省

第二批次招生A

9

14

--

483

433

--

54.9

83.6

--

山西省

第二批次招生A

18

44

--

452

400

--

48.7

52

--

陕西省

第二批次招生A

7

8

--

457

397

--

49.4

38.9

--

四川省

第二批次招生A

21

32

--

470

436

--

69.9

71.2

--

天津市

第二批次招生A

2

3

--

401

395

--

90.6

61.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第二批次招生A

17

30

--

375

333

--

75.2

33

--

云南省

第二批次招生A

13

37

--

465

410

--

86.5

78.4

--

浙江省

第二批次招生A

0

0

25

0

0

480

--

--

88.9

重庆市

第二批次招生A

7

8

--

436

395

--

87.3

8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