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2020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的通知 湖师办〔2020〕13号

发布者: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2020-11-02作者:浏览次数:341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为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2号)要求,通过精准的政策帮扶和不断线的就业服务,帮助2020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狠抓就业不松劲。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把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促进毕业生充分高质量就业是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之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要主动担当作为,创新扎实工作,认真落实任务,持续为毕业生提供精准的政策帮扶和不断线的就业服务,千方百计帮助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

二、就业统计不注水。各学院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进行全面排查,动态精准掌握就业需求和就业现状。要建立健全并善于运用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进展台账,做好联络记录和动态跟踪,及时掌握学生的求职进展和求职心态,在不同阶段不同时点,结合岗位供给信息给予未就业毕业生精准化、个性化的就业指导。要严格执行就业“四不准”规定,就业数据、派遣信息严禁作假。

三、岗位推送不断线。要用足用好政策性岗位,组织引导未就业毕业生及时报名参加各类企事业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军队文职人员、直招士官、应征入伍等招录招考。用好教育部、人社部、湖北省和各地人社部门及学校就业平台,持续开展校园网络招聘活动。创造条件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短期就业机会,推荐科研和行政助理、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岗位,促进过渡性就业。要充分挖掘校内资源和校友、行业企业等社会资源,利用各平台和联络渠道,在2020年底前持续向未就业毕业生有针对性推送至少5个就业岗位信息。

四、指导培训不断档。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做好升学、国家地方基层项目的指导和培训,引导毕业生去边远地区建功立业。要优化职业技能培训,指导有需求的毕业生用好“24365校园网络招聘服务活动”推出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提升公益培训课”,有条件的学院要积极开设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提升毕业生职业技能。加强与人社部门工作协同,主动向未就业毕业生推送实习见习信息。加大创新创业指导支持力度,提供专业化创新创业指导,帮助毕业生获得创业补贴、创业贷款等支持,推荐未就业毕业生创业项目参加“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创业比赛,引导未就业毕业生投身服务城乡社区和新业态领域创新创业。

五、重点帮扶不遗漏。面向离校未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52 个未摘帽贫困县生源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建立重点帮扶台账,明确记录毕业生基本情况、就业意向、帮扶状态等信息,实时关注就业进展,努力促进充分就业。要加大就业帮扶力度,持续开展和利用好面向贫困地区毕业生的专场招聘,为重点群体毕业生优先推送岗位信息,提供过渡性岗位或见习机会,帮助尽快尽早实现就业。要认真落实重点群体求职创业补贴等帮扶政策,确保政策性补贴及时发放。

六、接续服务不缺项。毕业生就业事务多、事项杂,要提供多样化、个性化就业服务。对离校时未就业毕业生,按规定根据本人意愿可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两年,并为后续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及时办理就业手续。要有序安排毕业生派遣工作,除毕业生自愿要求外,还未派遣的未就业毕业生在2020年8月31日前不得派遣。要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的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工作,做好毕业生就业意愿地信息采集工作,协助提交人社部门,力争每一位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

各学院要坚持以服务学生成长发展为中心的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毕业生就业不断线服务工作落实到位。要引导毕业生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为党、为祖国、为人民多作贡献。要把握好8月31日、12月20日、每月中旬和每周五等重要时间节点,严谨有序地推进就业服务。学校将就业工作纳入年度绩效和干部考核指标体系,纳入工作督导重要内容。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与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保持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