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者: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2021-03-01作者:浏览次数:791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本部门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资产及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举借政府债务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二)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八、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湖北师范大学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其行政主管部门是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厅。学校位于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占地2002亩。学校学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九大门类。

学校的主要职责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基本职能,以“研究基础教育、引领基础教育、服务基础教育”为己任,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实施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加强国际合作交流,着力培养拔尖创新型教育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人才。

(二)内设机构

学校设有19个教学科研单位、19个管理部门2个群团组织、6直属单位,具体如下:

教学科研单位:经济管理与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体育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先进材料研究院

管理部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体责任办、校友办,纪委、监察处,组织部、党校、机关总支,宣传部(新闻中心),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发展规划处、招投标中心,教务处、语委办、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科学研究处、科学技术学会,研究生学院(学科建设办)教师工作处、人事处,财务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办公室,审计处,保卫部(处),基建处,离退休工作处。

群团组织机构:工会团委。

直属单位:图书馆,档案馆,学报编辑部,后勤管理中心(后勤集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创新创业学院产学合作处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学校的内涵式发展的关键之年。学校年度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并持续深入开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党对高校领导制度和现代大学制度为引领,以科研创新驱动办学发展为目标,以加快“双一流”建设为核心,以深化综合改革和拓展办学空间为动力,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维护安全稳定三项职责,扎实推进学校内涵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高水平的师范大学。

1.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党管办学方向和改革发展。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以及“三重一大”等议事决策规则,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带头维护制度权威,提高依法治校水平。组织召开湖北师范大学第一次党代会,切实做好新一轮省委巡视相关工作。

2.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加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完善二级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建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好思政课教师队伍,支持思政课改革创新。树立“三全育人”理念,构建“五育并举”体系,搭建“家校连心”桥梁,聚焦发力“五个思政”,全面推进思想政治工作守正创新。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和校园文化建设;大力宣传“十三五”成就,讲好湖北师大故事,凝聚砥砺奋进力量。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坚持“两个巩固”根本任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守“主渠道”,抢占“主战场”,筑牢“主阵地”,严密防范敌对势力渗透,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巡查制度,规范管理“三坛(团)一堂”阵地和“三微一端”平台,切实加强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和研究课题的全过程监管,强化意识形态问题分析和风险研判,有效维护网络安全,精心打造“绿色网络”空间。

4.推进“申博增点”工作。对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博士学位授权审核的相关标准,认真落实学校《2018-2023年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完成博士点立项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成立“申博”工作领导小组和专班,积极开展新增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博士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工作。做好新一轮硕士学位点申报工作,力争新增2—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5.建设教育学国内一流学科。按照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学校《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方案》,加强教育学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内涵建设,围绕教育学国内一流学科提质进位目标,深入实施“教育学学科振兴工程”及其系列计划,推动建设“教育学学科发展特区”,开展教育学学科建设成果评价,确保顺利通过省一流学科建设中期检查。

6.打造一流本科教育。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实施本科教育“七项行动计划”打造特色鲜明的一流本科教育。以国家、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一流课程等平台为依托,试点实施专业集群特色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微专业培养、结业证书授予与学分管理办法,建设微专业课程模块等教学团队。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和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推动“新工科”“新理科”“新文科”专业发展, 打造“金专、金课”。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教学团队在示范课程、传帮带、教学改革研究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建设一流本科教学团队。开发线上课程,推动慕课建设,打造微课教师团队。落实“专升本工作规程49条”,规范学校专升本工作。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力推更多专业大类招生和进入重点批次招生,不断提高生源质量和就业质量,促使更多的毕业生在鄂、在黄就业创业。

7.创新教师教育品牌。办好教师教育学院,成立教师教育联盟,打造教师教育品牌。进一步理顺教师教育学院职责,启动实施职业教育师资培养试点。营造浓厚师范氛围,持续开展“三字一话”和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发挥语言文字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彰显教师教育特色中的作用。与湖北省黄石市、五峰县共建湖北师范大学附属高中、附属初中和附属小学等,经过3—5年努力,使系列附属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处于全省前列。

8.聚力引培高端人才。瞄准紧缺学科领域和方向,精准引进国内外急需的高端人才。继续做好“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及特聘教授岗位等高层次人才项目工作。坚持“一人一议”“柔性引才”“分类分层次引进”原则,实行项目聘用、协议聘用,不拘一格使用人才。深入实施“磁湖人才计划”,切实做好“磁湖人才选聘”“低职高聘”工作,稳定高层次人才和中青年优秀人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实施务实新政策支持和鼓励中青年教师读博深造、赴企事业单位和中小学进行实践锻炼,不断提升教师学历层次、学术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

9.深化国际交流合作。落实《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扩大教育开放,加强中外合作交流,提高国际化办学水平。拓展中外(含港澳台)合作办学项目,做好国家汉办孔子学院奖学金项目工作,提高留学生质量和数量并加强留学生教育管理。深化与英国北爱尔兰地区、奥斯特大学的交流与合作,大力推进孔子学院(课堂)建设与发展。加强国别与区域研究。聘请外籍专家学者来我校任教、讲学,鼓励更多师生出国研修和参加留学、交流项目,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领域。

三、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1.财务支总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2021年我校财务预算总收入52598.09万元,比2020年预算收入50869.63万元增加1728.46万元,同比增加3.31%增加主要原因为:预计2021年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在校学生人数增加,学费和住宿费收入增加,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有所增长。具体收入为:(1)财政拨款收入23999.14万元,占总收入45.58%;(2)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21127.5万元,占总收入的40.2%;(3)其他资金收入2971.45万元,占总收入5.65%;(4)上年结转收入4500万元,占总收入8.57%

2021年我校财务预算总支出52598.09万元,比2020年预算支出50869.63万元,增加1728.46万元,同比增加3.31%增加主要原因为:一是2021年绩效工资标准调增,绩效工资总量有所增长;二是学校大力开展人才引进,职工人数将会有所增加,人员支出相应增加具体支出为:(1)基本支出39987.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802.55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22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62.32万元,资本性支出180万元;(2)项目支出12610.12万元。

2.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3999.14万元,2020年预算收入25247.13万元减少1247.99万元,减幅5.12%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在年初预拨部分资金大幅减少;二是受经济运行情况的影响,生均运行保障综合定额补助和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专项拨款减少收入构成具体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363万元,占总收入97.3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36.14万元,占总收入2.65%。

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3999.14万元,具体构成为: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363万元。安排基本支出19649.8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76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82.86万元;安排项目支出3713.1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8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6.22万元,资本性支出105.78万元,其他支出28.14万元。

(2)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支出636.14,比2020年增加225.01万元,增加原因为:2020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6000万元,增加了相关债券利息支出和手续费支出。该项支出全部支付省政府教育专项债券利息支出和付息手续费支出,其中:2018年专项债券付息支出81.4万元,2019年专项债券付息支出329.7万元,2020年债券付息支出225万元,付息手续费支出0.0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学校安排日常公用支出5962.32万元,其中:办公费132.64万元,水电费780万元,邮电费216.2万元,劳务费58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4.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12万元,差旅费568.91万元,维修(护)费400万元,会议费11万元,培训费432.8万元,公务接待费45.9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20万元,工会会费100万元,福利费438.05万元,印刷费177.77万元,租赁费402.86万元,专用材料费82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20.0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5.44万元。比上年5738.93万元增加223.39万元,增支的主要原因为:国培规模扩大和继教学院合作办学规模扩大增加相关支出。

“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直部门2021-2023年支出规划和2021年预算的通知》(鄂财预发﹝2020﹞42号)文件要求,学校继续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预算,按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了“三公”经费。

我校2021三公经费合计109.03万元,与2020年114.77元相比减少5.74万元,压缩了5%。经费全部由事业收入(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资金安排,未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45.91万元,比上年51.65万元减少5.74万元,减幅11%

因公出国(境)费用2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3.12万元,与上年持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校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鄂政办法〔2020〕56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1年我校政府采购预算980.8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90.96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89.87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1996.32万元,减少1015.49万元,同比减少50.86%。减少主要原因为:2021年年初预算编制时大力压减了维修(护)支出预算,另外放开科研项目经费设备采购权限,科研课题项目经费中设备未纳入政府采购。

四、本部门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省本级专项支出;无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无财政专项转移支付。

五、资产及政府债务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建筑物总面积529298.56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6930平方米,业务用房522368.56平方米;车辆8辆,其中:小轿车5辆,其他车辆3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36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二)举借政府债务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政府债务余额15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0万元,专项债务15000万元,比上年增加6000万元,增长66%。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年新增教育专项债券6000万元,用于学校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含研究生公寓及道路刷黑)项目建设。

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2021年学校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的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各项目的绩效目标,覆盖了全部财政预算资金;执行中,学校将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根据监控和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完善预算执行,指导以后年度预算执行。学校还将在2021年度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绩效目标库,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附件1:学生资助项目预算公开文本

我校2021年重点项目为“学生资助专项”,项目预算总金额31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74万元,专户管理事业收入安排846万元。该项目包含本专科生学生资助工作专项和研究生学生资助工作专项两部分,其中本专科生学生资助工作专项安排预算资金1913万元,研究生学生资助工作专项安排预算资金1207万元。

该项目申请主要依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财政部 教育部《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20号)、《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进行申报和执行。项目内容主要包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学金、学生勤工助学金、困难补助、少数民族津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方面。

该项目共设置绩效目标36个,其中长期绩效目标18个,年度绩效目标18个,项目绩效目标内容包含学生资助人数、学生资助金额、资助学生满意度等等,具体绩效目标设置详见“附件1:学生资助专项申报文本”。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湖北师范大学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等取得的收入(含按规定应当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学费、住宿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待审核(审计)认定后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专项拨款结转及未完科研项目等结转。

(五)高等教育支出(2050205类):指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研究生)的支出。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支出功能分类为: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类):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类):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二)本部门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指本部门分配和管理的、不属于本部门预算支出的专项资金,包括省本级列支的专项支出、对市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和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部门预算支出总数中不包含财政专项资金。


附件1:学生资助项目预算公开文本.xls

附件2:湖北师范大学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