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第一期公示的1名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现将学院根据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确定的增补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4月29日-5月14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学校反映。
湖北师范大学研招办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0714-6570761,yzb@hbnu.edu.cn;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714-6573766,jiwei20060302@163.com。
说明:
1.拟录取名单由招生学院确定,考生如对拟录取结果有疑问,可向相关学院咨询和反映。
2.正式录取名单由学校审核后,报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教育部,经录取检查通过后确定,时间为5月中下旬。在录取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者,由招生学院告知考生。
附件:湖北师范大学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2.xls
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