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师计划”简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师定向培养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从2021年起教育部每年在全国普通本科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1万名左右的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简称“优师计划”),由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地方师范院校承担招生及培养任务,采取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方式,为定向县中小学校定向培养一批优秀教师。
“优师计划”分为国家“优师计划”和地方“优师计划”。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1〕3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有关县(市)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办函〔2021〕15号)要求,湖北师范大学2021年起承担湖北省地方“优师计划”培养工作。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专业优势与特色 | 咨询 QQ群号 | 专业介绍 二维码 |
英语 | 60 | 国家硕士学位授权点、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湖北省“卓越教师”协同育人计划专业,建有3门国家一流课程、2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1个教育部国别研究中心和孔子学院等多个平台,学生海外交流项目多、国际交流广泛 | 657541724 | |
思想政治教育 | 40 | 国家硕士学位授权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湖北省品牌专业、通过教育部师范专业二级认证,建有湖北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示范示范基地、全国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全国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国家重点发展专业,就业质量和升学率高 | 808572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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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 40 | 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湖北省重点学科、博士点立项建设学科、国家硕士学位授权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和湖北省特色品牌专业、湖北省“卓越教师”协同育人计划专业、通过教育部师范专业二级认证,就业率和升学率高 | 994653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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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条件
“优师计划”面向湖北省全省考生招考。报考条件为:
1.符合湖北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湖北省2021年统一高考;
2.热爱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到定向县域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
3.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身体条件。
四、志愿填报与招生录取
1.“优师计划”实行单独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在志愿填报时,有意愿的考生需在本科提前批单设志愿栏填报湖北师范大学。
2.集中填报志愿结束后,我校根据省招办提供的填报我校“优师计划”并达到批次成绩的考生名单,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通知拟录取考生来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3.协议签订后,省招办按普通高考招生录取规则办理录取手续,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报送省教育厅。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考生做退档处理,继续参加后续批次的投档录取。
五、入学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协议书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考生录取后,其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其履约任教所在定向县。
六、培养管理
1.我校围绕卓越教师培养目标,科学设置毕业要求,优化课程体系,针对“优师计划”师范生开设系列特色课程,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领师范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开展“四史”教育,引导师范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地方观、文化观,涵养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职业情怀。
2.我校构建与地方政府、中小学校三方协同育人机制,紧密配合开展教育见习、教育研习、教育实习等实践环节,让“优师计划”师范生深入了解地方教育发展形势,厚植教育情怀。同时,积极利用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提升教师培养质量,集中优质资源支持“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着力提升培养质量,提高乐教适教的职业能力。
3.“优师计划”师范生将进行相对集中管理,统一加强教育教学和实践能力培训。我校接受省教育厅对“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质量的检测和评估。
4.“优师计划”师范生参照师范生公费教育相关政策,可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
七、就业管理
1.“优师计划”师范生毕业后,按照签订协议的市(州)所制定考核安置方案安排到该市所辖定向县域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我校“优师计划”师范生定向就业县市如下:
定向就业县市 | 计划合计 | 英语 | 思想政治教育 | 化学 |
140 | 60 | 40 | 40 | |
恩施市 | 10 | 4 | 4 | 2 |
利川市 | 22 | 10 | 6 | 6 |
建始县 | 16 | 6 | 5 | 5 |
巴东县 | 14 | 6 | 3 | 5 |
宣恩县 | 26 | 14 | 6 | 6 |
咸丰县 | 8 | 4 | 2 | 2 |
来凤县 | 19 | 6 | 8 | 5 |
五峰县 | 12 | 6 | 2 | 4 |
阳新县 | 13 | 4 | 4 | 5 |
2.“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未按协议履约任教的,按照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记录将记入人事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3.省教育厅统筹指导“优师计划”师范生履约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已签订协议的“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全部有编、有岗,并按规定履约任教;将符合条件的“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切实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所需,积极发掘优秀典型,加强宣传。
4.我校支持“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的职后专业发展,建立落实跟踪指导机制,通过在线平台等多种形式提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开放学校举办的培养培训活动,持续支持“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专业发展。
八、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714-6575861、6575862、6575863
招生网址:http://zhinengdayi.com/hbnu
微公众号:湖师招办(微信号:HBNUZS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