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师办〔2021〕2号 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2021-03-11作者:浏览次数:303

校内各单位:

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复杂严峻,就业工作任务艰巨。为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战略引导促就业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学校坚决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战略工程、民生工程、发展工程、系统工程,纳入学校事业和各专业建设规划,全力促进毕业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二、理念先导促就业

做好就业工作是高校服务社会最直接的体现,是检验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抓就业就是抓立德树人、抓民生福祉、抓安全稳定、抓改革发展。就业工作要坚持以育人为导向,遵循教育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才观、选人用人观,按照“招进来、扶上马、送一程、护一生”的目标追求,坚守“促进学生发展”的工作理念,完善人才培养和“就业思政”工作体系,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就业育人,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三、政策主导促就业

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中央和各地出台的促就业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性岗位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加大教育评价创新,改进学科评估,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突出学生教育与管理、毕业生发展、用人单位满意度评价,促进教育教学与学生就业有机融合。出台就业实招,加大落实就业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校级就业工作机构按师生1:500的比例逐步配齐专职工作人员,按年度学费收入的1%设置就业专项经费,改扩建就业服务场地,努力稳定就业辅导员队伍并提升专业化水平。

四、强化领导促就业

学校和各学院要把就业工纳入重点工作,列入工作议程,坚持与其他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校院两级党政主官要切实担起就业“一把手”工程责任,把就业工作摆在最突出位置,亲自协调、亲自部署、亲自推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严格就业目标责任考核,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就业任务落实不力的学院班子成员不得评优评先。提高就业工作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加大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学院的奖励力度。支持学院将指导帮扶学生就业成效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聘指标体系。

五、氛围倡导促就业

学校党委、行政将就业工作纳入议事日程,高位推进。职能部门和各学院要履职尽责,带动全体教职工形成科学的就业育人理念。学校各媒体要加大对科学就业观念和就业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合理引导预期,增进工作共识。指导学生组织围绕就业创业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指导讲座、社团活动、竞赛展演。积极构建家庭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引导家长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成才观,家校协同推进毕业生尽早就业。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就业创业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扩大辐射面,提高影响力。

六、教育辅导促就业

强化就业育人实效,健全“就业思政”工作体系,开展以“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为核心的就业主题教育,引导学生“先就业、再择业”,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加强就业指导,开好就业指导课程,发动行业专家、校友、教师、同辈群体力量参与就业服务,分析就业形势、宣传就业政策、加强教育引导、开展生涯指导、传授求职方法、调整就业心态,促进毕业生积极就业。加强心理疏导,针对性地开展心理辅导,疏导就业焦虑情绪、缓解就业心理压力。建设高质量就业服务平台,构建部、省、校联通共享的就业服务体系。优化完善网上就业服务,提升人岗匹配精准度和实效性,提高就业手续办理效率。

七、岗位荐导促就业

用足用好稳就业政策,为学生报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政策性岗位提供服务,指导学生积极参与“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深入推进大学生征兵工作,组织实施好第二学士学位、科研助理招录。积极拓展就业岗位,从学校行业背景、合作企业、校友企业挖掘,从政策、产业、区域、创业等新空间挖掘,多种方式拓宽岗位信息来源,支持毕业生到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创新创业、多元化多渠道就业。推进创业带动就业见实效,发挥创业孵化基地作用,带动更多毕业生实现就业。将专业实习见习作为促就业的重要渠道,推动更多毕业生通过实习实现就业。做大做强校园招聘主渠道,请进来、走出去、促合作,确保校招岗位只增不减。支持各学院各专业举办专场招聘会。

八、帮扶指导促就业

严格落实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台账,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要求重点帮扶,帮助有就业意愿的贫困生尽快就业。探索实施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少数民族、残疾等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开展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培训。加强对有意向准备升学出国和参加政策性就业项目毕业生的指导,促进各类升学、考编与市场化就业的有序衔接,指导学生边备考边求职,实现就业托底。开展就业模式创新单位试点工作,在学院、专业、班级三个层面探索就业工作新办法新举措。争取东北师范大学拓展“一帮一”就业创业帮扶内涵,推进“一帮一”行动纵深发展。

九、责任传导促就业

进一步落实“学校统筹、部门协调、学院主责、全员参与”的就业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校院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营造“人人话就业、人人做推荐、人人乐服务、人人帮就业”的工作氛围。压实学院作为就业工作主体责任,实行“校领导联系学院、学院领导联系专业、专业教师联系学生、机关党支部对接帮扶学院”的责任协同机制,促进就业任务人人担。各单位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不搞层层加码、简单分指标,要与就业专职人员一起分担压力、化解阻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实行签约进展情况周报和就业情况月报制度,完善就业统计评价。

十、严格督导促就业

强化就业工作督查,学校建立健全就业工作督查问责机制,通过重点调研、定期检查、专项督查、通报约谈等方式,对就业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严格就业统计与就业核查纪律,对违反相关就业规定的予以督促纠正,依规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加大对就业育人改革实践举措的督导,重点督查指导培养学生正确就业价值观、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教会求职技能和方法、促进岗位与需求精准匹配、实现学生可持续发展的成效和就业率与就业质量。



                                                  湖北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