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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者: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2021-10-30作者:浏览次数:997

本年度工作报告是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鄂教办函〔2021〕)16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根据学校2020-2021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

全文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八部分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一、工作概述

2020-2021学年度,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加快现代大学治理能力建设,深化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学校内涵发展。本学年度,学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不断提升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加强谋划部署,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改进信息公开形式,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便捷性与连续性,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和校园师生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进一步提高了学校教育工作透明度,有力推动了学校依法治校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不断提升政治站位

信息公开工作由学校统一领导,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校内各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学校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学校严格按照国家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的有关法律规定和文件精神,建立了责任单位申报—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定的信息保密审查机制。严格信息审查,对拟公开的信息实行“一件一审查”制度,切实把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关,保障信息准确安全发布。

(二)进一步推动清单落实,不断压实工作责任

学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逐项对照《湖北省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进行公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动态更新,确保清单内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同时,学校重点加强了学生管理服务、招生、财务、招投标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学校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详细分工,各单位明确了信息公开负责人和联络员,形成了校院协同、分级管理的信息公开管理体制。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定期组织开展业务交流与培训,持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的学习,切实强化相关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与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式

1.网络信息平台:学校门户网站、各类专题网站、信息公开网、官方微博、校园公众微信号、OA办公系统、书记校长信箱、校内各二级单位网站。

2.传统媒体平台:湖北师范大学广播台、湖北师范大学校报、湖北师范大学年鉴、宣传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

3.会议平台:学校党代会、教代会、中层干部大会、校情通报会、座谈会。

(二)主动公开总体情况

2020—2021学年度,学校门户网站发布通知公告99条,学校要闻494条,综合新闻153条,时政要闻31条,媒体报道83条。信息公开网围绕10大类50个项目,更新信息109条。官微发布图文信息130期。OA办公系统发布通知公告70条,发布各类规章制度、实施方案、职务任免、处分决定等文件274份。书记校长信箱处理答复问题12件。编撰出版了《湖北师范大学年鉴(2020)》,内容涵盖学校46个单位,累计50余万字。完成了《湖北教育年鉴》湖北师范大学部分的撰稿工作。召开了党代会、教代会、中层干部大会、校情通报会、座谈会等,及时通报学校重大事项和各项事业发展情况。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学生工作年度和月度工作总结计划、重要工作方案、学生工作事务类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类信息、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等均在学生工作处网站予以公开;本科生各项评优、评先办法及名单公示,各类专项奖、助学金、贷款、困难补助的评选办法及获得者名单公示,勤工助学岗位公告等均按程序和要求在学生工作处网站予以公开。本学年度,学校各类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共计20117人次、2107.153万元,相关评选过程信息均按照上级政策和学校规定进行公开。研究生各类培养管理信息、奖学金、助学金等相关信息均通过研究生学院网站对外发布。

2.招生信息公开情况。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在湖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管理平台等网站上予以及时公布。此外,还通过诸多渠道向考生及家长公开我校招生信息。一是通过校招生信息网主页添加招生咨询的链接;二是通过招生宣传期间发放学校纸质招生简章(含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往年录取分数等信息);三是在省内120余所中学设置宣传框架牌;四是通过《湖北招生考试》《考生必读》杂志等渠道公布学校的招生资讯;五是通过湖北师范大学、湖师招办等微信平台发布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等信息;六是录取结束后,第一时间按照省份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各省各批次的录取人数、录取最高分、录取最低分和录取平均分等相关信息。

3.财务信息公开情况。收费工作推行阳光收费工程,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收费政策,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并且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财务处网站、学校公示栏、财务处公示栏和收费现场公示等多种方式,将收费目录清单等内容进行公示。学校预算、决算通过湖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和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21年预算公开内容包括学校的基本概况(单位职责和机构设置)及2021年预算的收支情况,具体为: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总表、支出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等,并对预算编制情况、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资产及政府债务情况、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等进行说明。2020年度决算公开内容包括我校的基本情况(单位职责和机构设置)及2020年度决算的收支情况: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并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政府采购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等进行说明。

4.招投标信息公开情况。切实做好了商品服务、仪器设备、图书、物资、基建维修工程等相关政府采购信息和招投标信息公开。本学年度,学校发布招标(采购)公告147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133条,更正公告23条,废标(终止)公告31条,单一来源公告9条,其他公告7条,政府采购意向公开15条。相关信息主要通过国家规定的招投标信息发布媒体、网站(湖北政府采购网、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以及校园网和学校信息公开网进行发布。公开过程中,除了涉及要求保密的内容外,做到了应公开内容全部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网上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栏目,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部门、受理程序、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均可下载填写表格,向学校提出信息公开申请。本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及时有效地将学校可公开信息向社会公众和全校师生员工公开,保障了社会公众和学校师生员工对学校的知情权。本学年度,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运行良好,未出现失误及泄密等情况,得到了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肯定。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学年度,学校未接到和发现任何关于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本学年度,学校通过不断探索实践,在推进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运行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及内容有待畅通和丰富,校内各单位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不均衡。下一步,学校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校内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和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和内容。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方式,创建新型信息化宣传服务平台,拓宽信息公开范围,细化信息公开事项,做到实时动态更新,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成效。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明确校内各单位主体责任,定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增强全校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学校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见附件。


附件:学校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doc



                                                    湖北师范大学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