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者: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2022-11-21作者:浏览次数:10

本年度工作报告是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鄂教办函〔202210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根据学校2021-2022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

全文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八部分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191日至2022831日。

一、工作概述

2021-2022学年度,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加快现代大学治理能力建设,深化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学校内涵发展。本学年度,学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不断提升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加强谋划部署,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改进信息公开形式,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便捷性与连续性,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和校园师生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进一步提高了学校教育工作透明度,有力推动了学校依法治校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提升政治站位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了湖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推进。建立健全了学校党委行政统一领导、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监督落实的工作格局。积极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系统学习相关文件,增强对高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和把握。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压实主体责任

学校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全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制度,明确了公开事项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切实把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关,保障信息准确安全发布。定期加强对各单位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公开、不及时公开的情况予以提醒。

(三)进一步创新公开方式,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学校通过创新多种公开载体、拓宽公开渠道,不断升级和补充信息公开方式。在规范校园门户网站、校内各单位网站、校报、书记校长邮箱、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的同时,积极强化“两微一端”新兴媒体建设,及时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实时公开学校信息。通过领导干部下基层与师生交流互动、开展面对面座谈、召开校情通报会等方式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四)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回应师生关切

学校全面贯彻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师生和社会广泛关注的招生、财务、招标采购、人事、学生管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均及时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和二级单位网站等渠道向广大师生公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提高学校公信力。围绕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开展政策宣讲。积极回应校园热点舆情,特别是常态化疫情防控校园进出管理、节日放假安排、食堂物价等领域,做到主动发声、及时回应。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式

1.网络信息平台:学校门户网站、各类专题网站、信息公开网、官方微博、校园公众微信号、OA办公系统、书记校长信箱、校内各二级单位网站。

2.传统媒体平台:湖北师范大学广播台、湖北师范大学校报、湖北师范大学年鉴、宣传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

3.会议平台:教代会、团代会、学代会、研代会、中层干部大会、校情通报会、座谈会。

(二)主动公开总体情况

本学年度,对照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学校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25条。学校信息公开网以主动公开为主,基本涵盖了师生及社会公众需求,包括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财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及其他信息。

学校门户网站发布通知公告53条,学校要闻451条,综合新闻110条,时政要闻68条,媒体报道134条。学校官方微信平台发布图文信息149期,粉丝数达5.9万人。OA办公系统发布通知公告83条,各类规章制度、实施方案、职务任免、处分决定等文件302份,学校会议及活动安排38次。开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50周年校庆、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等专题网站。“湖师青年”微信公众号荣获“2022年度黄石市十佳新媒体账号”,学校青年传媒中心获2021-2022年全国影响力高校可视化融媒团体。

编撰出版《湖北师范大学年鉴(2021)》,内容涵盖学校46个单位,累计60余万字。完成了《湖北教育年鉴》《黄石年鉴》湖北师范大学部分的撰稿工作。出版校报11期,编印《湖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6期、《湖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4期。召开了教代会、团代会、学代会、研代会、中层干部大会、校情通报会、座谈会等,及时通报学校重大事项和各项事业发展情况。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在本科生招生方面,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在湖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管理平台等网站上予以及时公布。此外,还通过诸多渠道向考生及家长公开我校招生信息。一是通过校招生信息网主页添加招生咨询的链接;二是通过招生宣传期间发放学校纸质招生简章(含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往年录取分数等信息);三是在省内120余所中学设置宣传框架牌;四是通过《湖北招生考试》《考生必读》杂志等渠道公布学校的招生资讯;五是通过湖北师范大学、湖师招办等微信平台发布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等信息;六是录取结束后,第一时间按照省份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各省各批次的录取人数、录取最高分、录取最低分和录取平均分等相关信息。

在研究生招生方面,学校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工作平台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通过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院微信、信息公开网等平台公开了相关信息。招生之初,将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等信息发布。复试开始前,公布了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具有复试资格一志愿考生名单等信息。复试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在网上公示。在此基础上接受公众咨询、监督,提供了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湖北师范大学纪委两条申诉渠道,始终畅通研究生院、校纪委的举报电话,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透明、公正。

2.财务、资产信息公开情况。收费工作推行阳光收费工程,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收费政策,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并且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财务处网站、财务处公示栏公示等多种方式,将2022年度收费目录清单等内容进行公示。学校预算、决算通过湖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和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22年预算公开内容包括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总表、支出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等。2021年度决算公开内容包括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表、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等。主动公开了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校办企业资产、负债等信息。教育发展基金会不断规范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努力提高基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度,对每一笔基金的使用情况,均通过网络平台向社会公示,接受社各界监督。学校信息公开网公布了《湖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2021年度审计报告》,内容包括审计报告、基金会财务相关情况表、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六项内容,全面反映了学校2021年度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3.招投标信息公开情况。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规定,对照信息公开清单要求,学校对政府采购项目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信息公告,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在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信息公告,以上信息同时在学校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发布。非政府采购项目在学校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发布。本学年度,学校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发布招标(采购)公告164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153条,更正公告28条,废标(终止)公告28条,单一来源公告5条,其他公告3条,政府采购意向公开57条。公开过程中,除了涉及要求保密的内容外,做到了应公开内容全部公开。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在干部管理方面,学校在信息公开网上公布了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和因公出国(境)情况。通过信息公开网、OA办公系统、组织部网站发布干部考察预告、干部任前公示等信息6条,中层干部任免文件5份。在人才招聘方面,通过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人事处网站发布《湖北师范大学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各类招聘录用信息31条。

5.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学生工作年度和月度工作总结计划、重要工作方案、学生工作事务类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类信息、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等均在学生工作处网站予以公开;本科生各项评优、评先办法及名单公示,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的评选办法及获得者名单公示,勤工助学岗位公告等均按程序和要求在学生工作处网站予以公开。本学年度,学校共资助本科生30222人次,发放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合计2442.04万元。相关评选过程信息均按照上级政策和学校规定进行公开。研究生各类培养管理信息、奖学金、助学金等相关信息均通过研究生学院网站对外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网上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栏目,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部门、受理程序、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均可下载填写表格,向学校提出信息公开申请。本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及时有效地将学校可公开信息向社会公众和全校师生员工公开,保障了社会公众和学校师生员工对学校的知情权。本学年度,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运行良好,未出现失误及泄密等情况,得到了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肯定。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学年度,学校未接到和发现任何关于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本学年度,在学校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校内各单位的大力配合下,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相较于上级部门的要求、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的期盼,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校内各单位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和主动性不均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细化程度不够。下一步,学校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指导,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综合素养和业务水平。三是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精细化管理,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标准与流程,保证信息公开的高效性和规范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学校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见附件。


附件:学校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doc

 

 

                     湖北师范大学

                      202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