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者: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2023-11-17作者:浏览次数:21

本年度工作报告是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鄂教办函〔202313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根据学校2022-202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

全文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八部分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291日至2023831日。

一、工作概述

2022-2023学年度,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促进信息公开与学校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办学治校透明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校领导分工调整和相关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及时调整了湖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进行。进一步健全了由学校党委行政统一领导、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监督落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了责任落实,明确各有关职能部门职责,确保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岗位到人、任务到人,确保信息公开事项全部落实到位。

(二)优化运行机制,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学校结合部门调整,更新了《湖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重新界定了各公开事项责任单位,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校内各单位的工作联动,合力形成常态化管理,保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切实把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关,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定期加强对各单位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公开、不及时公开的情况予以提醒、督促和处理。

(三)拓展平台渠道,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学校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努力打造立体化、多样化的信息公开网络。在规范校园门户网站、校内各单位网站、校报、书记校长邮箱、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的同时,积极强化“两微一端”新兴媒体建设,方便师生和社会公众全方位知晓学校各类信息,随时了解动态进展和结果。通过校领导接待日活动、领导干部下基层、师生面对面座谈、校情通报会等方式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增强日常工作的透明度。

(四)回应师生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学校全面贯彻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师生关心的重要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招生、财务、招标采购、人事师资、学生管理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师生监督,提高学校公信力。不断加强与师生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师生关切,在线、面对面回复师生的咨询。围绕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开展政策宣传、答疑解惑。积极回应校园热点舆情,特别是校园进出管理、校园安全、后勤服务等领域,健全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做到主动发声、及时回应。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式

1.网络信息平台:学校门户网站、各类专题网站、信息公开网、官方微博、校园微信公众号、OA办公系统、书记校长信箱、校内各二级单位网站。

2.传统媒体平台:湖北师范大学广播台、湖北师范大学校报、湖北师范大学年鉴、宣传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

3.会议平台:教代会、中层干部大会、学代会、研代会、校情通报会、座谈会。

(二)主动公开总体情况

本学年度,对照“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学校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40条。学校信息公开网以主动公开为主,基本涵盖了师生及社会公众需求,包括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财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及其他信息。

学校门户网站发布通知公告41条,学校要闻498条,综合新闻121条,时政要闻80条,媒体报道138条。学校官方微信平台发布图文信息151期,粉丝数达7.6万人。OA办公系统发布通知公告130条,各类规章制度、实施方案、职务任免、处分决定等文件268份,学校会议及活动安排38次。开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专题网站。学校团委青年传媒中心获评“2022-2023年度全国优秀高校可视化融媒团体”荣誉称号。

编撰出版《湖北师范大学年鉴(2022)》,内容涵盖学校46个单位,累计近50万字。完成了《湖北教育年鉴》《黄石年鉴》湖北师范大学部分的撰稿工作。出版校报11期,编印《湖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6期、《湖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4期。召开了教代会、学代会、研代会、中层干部大会、校情通报会、座谈会等,及时通报学校重大事项和各项事业发展情况。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在本科生招生方面,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在湖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管理平台等网站上予以及时公布。此外,还通过诸多渠道向考生及家长公开我校招生信息。一是通过校招生信息网主页添加招生咨询的链接;二是通过招生宣传期间发放学校纸质招生简章(含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往年录取分数等信息);三是在省内120余所中学设置宣传框架牌;四是通过《湖北招生考试》《考生必读》杂志等渠道公布学校的招生资讯;五是通过湖北师范大学、湖师招办等微信平台发布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等信息;六是录取结束后,第一时间按照省份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各省各批次的录取人数、录取最高分、录取最低分和录取平均分等相关信息。

在研究生招生方面,学校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工作平台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通过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院微信、信息公开网等平台公开了相关信息。招生之初,将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等信息发布。复试开始前,公布了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具有复试资格一志愿考生名单等信息。复试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在网上公示。在此基础上接受公众咨询、监督,提供了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湖北师范大学纪委两条申诉渠道,始终畅通研究生院、校纪委的举报电话,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透明、公正。

2.财务、资产信息公开情况。收费工作推行阳光收费工程,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收费政策,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并且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财务处网站、财务处公示栏公示等多种方式,将2023年度收费目录清单等内容进行公示。学校预算、决算通过湖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和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23年预算公开内容包括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总表、支出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等。2022年度决算公开内容包括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表、2022年度收入决算表、2022年度支出决算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等。主动公开了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校办企业资产、负债等信息。教育发展基金会不断规范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努力提高基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度,对每一笔基金的使用情况,均通过网络平台向社会公示,接受社各界监督。学校信息公开网公布了《湖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2022年度审计报告》,内容包括审计报告、基金会财务相关情况表、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六项内容,全面反映了学校2022年度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3.招投标信息公开情况。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规定,对照信息公开清单要求,学校对政府采购项目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信息公告,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在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信息公告,以上信息同时在学校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发布。非政府采购项目在学校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发布。本学年度,学校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发布招标(采购)公告150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130条,更正公告27条,废标(终止)公告24条,单一来源公告7条,其他公告5条,政府采购意向公开63条。公开过程中,除了涉及要求保密的内容外,做到了应公开内容全部公开。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在干部管理方面,学校在信息公开网上公布了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和因公出国(境)情况。通过信息公开网、OA办公系统发布干部考察预告、干部任前公示等信息11条,中层干部任免文件18份。在人才招聘方面,通过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人事处网站发布《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各类招聘录用信息44条。

5.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学生工作年度和月度工作总结计划、重要工作方案、学生工作事务类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类信息、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等均在学生工作处网站予以公开;本科生各项评优、评先办法及名单公示,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的评选办法及获得者名单公示,勤工助学岗位公告等均按程序和要求在学生工作处网站予以公开。本学年度,学校共资助本科生26869人次,发放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合计2504万余元。相关评选过程信息均按照上级政策和学校规定进行公开。研究生各类培养管理信息、奖学金、助学金等相关信息均通过研究生学院网站对外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网上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栏目,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部门、受理程序、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均可下载填写表格,向学校提出信息公开申请。本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及时有效地将学校可公开信息向社会公众和全校师生员工公开,保障了社会公众和学校师生员工对学校的知情权。本学年度,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运行良好,未出现失误及泄密等情况,得到了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肯定。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学年度,学校未接到和发现任何关于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本学年度,在学校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校内各单位的大力配合下,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相较于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的期盼,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校内少数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程度不够。下一步,学校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领导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引导,提高校内各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自觉性、及时性。二是深入开展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提升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三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标准与流程,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精细化管理,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学校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见附件。

  

附件:学校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docx  



                                                    湖北师范大学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