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宏(党委书记):
主持学校党委工作,分管主体责任办公室、离退休工作处。
联系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分析测试中心)。
雷儒金(党委副书记、校长、学报编辑部主编):
主持学校行政工作,分管学校办公室、审计处、学报编辑部、法律事务工作。
联系单位:经济管理与法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马列军(党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工会主席):
协助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分管组织部(党校、机关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工会、保密与信访工作。
联系单位: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
陆咏梅(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
主持纪检、监察工作。
联系单位:生命科学学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余 涛(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分管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创新创业学院)、保卫部(处)、基建处、团委、继续教育学院、综合治理与维稳工作。
联系单位:人工智能与计算机学院、音乐舞蹈学院。
余 翔(副校长):
分管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办公室)。
联系单位:化学化工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
胡艳军(党委常委、副校长):
分管教务处(语委办、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投标管理中心)、校友工作处(湖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教师教育学院(附属学校教育集团)。
联系单位:体育学院、美术学院。
吴爱龙(党委常委、副校长):
分管科学研究发展院、财务处、图书馆、档案馆、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处。
联系单位: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肖六亿(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分管统战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后勤管理中心(后勤集团)、湖北湖师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目标管理工作。
联系单位:外国语学院、文理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