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盼盼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者: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2026-01-05作者:浏览次数:10

各党委、党总支:

经研究决定:

吴盼盼同志任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案件审理室主任(副处级),免去其原任职务;

夏险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副主任;

田牛同志任科学研究发展院副院长;

熊欢同志任保卫部(处)副部(处)长,免去其原任职务;

周海琳同志任工会副主席,免去其原任职务;

常璐同志任教师教育学院副院长;

蒋雨旺同志任历史文化学院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原任职务;

李志刚同志任历史文化学院副院长

王楷同志任城市与环境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刘细霞同志任生命科学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刘易斯同志任音乐舞蹈学院党委委员、副书记。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试用期2025年12月19日开始计算。

 

 

中国共产党湖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