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
经研究决定:
吴盼盼同志任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案件审理室主任(副处级),免去其原任职务;
夏险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副主任;
田牛同志任科学研究发展院副院长;
熊欢同志任保卫部(处)副部(处)长,免去其原任职务;
周海琳同志任工会副主席,免去其原任职务;
常璐同志任教师教育学院副院长;
蒋雨旺同志任历史文化学院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原任职务;
李志刚同志任历史文化学院副院长;
王楷同志任城市与环境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刘细霞同志任生命科学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刘易斯同志任音乐舞蹈学院党委委员、副书记。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2025年12月19日开始计算。
中国共产党湖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6年1月5日
